记者近日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最近,我市取消4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据测算,每年可为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企业累计节约200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成本,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为积极配合国家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和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县级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以及相关文件的清理废止工作。市发改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监管,及时清理废止本部门制发、转发的相关政策文件,适时修订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加强监督管理,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同时,认真落实退款工作,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全面取消各类交易服务收费及退费的通知》,并要求在10月20日前将9月22日以来收取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退还缴费人。
据了解,我市近期废止了原茂名市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机构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的批复》、《茂名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茂名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茂名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等4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文件。
至此,我市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提供的各类交易服务收费现在已全部取消。据统计,2016年度我市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92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1307万元,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328.7万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225.8万元,矿业权交易服务费37.2万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30万元。
2017年9月22日以来,我市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实行开标并已收取服务费的有123宗,共收取金额74.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26宗,收取金额58.1万元;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13宗,收取金额10.5万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76宗,收取金额4.7万元。目前应退还119宗,已退还96宗,退还服务费36.8万元,还有23宗共37.4万元因缴费人没有送资料来办理或在外地尚未来登记领取退费。此次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有利于促进各类交易市场公开、公正和有序竞争,切实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