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一快餐档 乱摆卖占道经营 本来就不对 在执法人员整治执法期间 店主不仅不听劝告不配合执法工作 还一家三口齐上阵暴力抗法 开煤气瓶、抡铁棍, 对执法人员拳打脚踢 ↓↓↓↓
2019年8月6日,三角镇综合执法人员依法对高平工业区某路段进行整治,要求一快餐档不要占道经营、注意环境卫生。
但该档档主张某不但不配合,还叫上其父母一起拧开煤气瓶、抡铁棍,威胁、追打现场执法人员。
三角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到场后,档主张某还用油和煮熟的菜泼向综合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
最终三人被强制传唤回公安机关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3人均被行政拘留10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对人民警察施以殴打、辱骂、拉扯推搡等暴力或威胁的,都是违法行为,妨碍执行公务,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山日报 三角公安宣传 中山睇真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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