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口罩紧缺,有人动起了“歪心思”。90后小伙魏某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出售口罩信息,诈骗了28人共计9577元。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宗涉疫刑事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魏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真实口罩货源情况下,在“闲鱼”软件注册账号并发布出售口罩的广告信息,诱导浏览到该信息的被害人吴某等人按照指引添加其微信账号,并以每个1.2元的价格向魏某购买口罩。
被害人按照魏某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口罩货款,魏某收款后编造顺丰快递单号佯装发货,随后失联。根据魏某的微信记录,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之间,其通过上述作案手段,共诈骗被害人吴某、唐某等28人累计9577元。2020年2月3日,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利用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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