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泥头车、搅拌车这些运输车辆。但每次提到它们,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第一时间联想到的,却都是交通违法多、事故多发。 交警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6月19日),深圳全市共处理涉及泥头车交通事故警情2719宗,发生一般程序事故15起、死亡10人、受伤7人;全市共处理涉及搅拌车交通事故警情1023宗;发生一般程序事故8起、死亡5人、受伤3人。 为进一步加强泥头车、搅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圳交警于6月21日召开泥头车、搅拌车事故警示教育大会。 21日15时,全市泥头车、砂石车、搅拌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同步上课。
6月14日、17日、18日,龙岗区、龙华区、盐田区先后发生涉泥头车、搅拌车的严重交通事故。在警示教育会上,深圳交警依次公布事故的深度调查情况。
1 6月14日10时33分,宣某聘驾驶粤B****6号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岗区龙岗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龙岗立交辅道第一市场路段时,该车车头左侧与同方向行驶左转弯时由姚某女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车尾发生碰撞后碾压,造成两车部分受损,姚某女受伤经送院抢救无效于6月16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深度调查显示,肇事车辆违反车辆通行证规定,存在“冲禁令”违法行为;出车检查等制度执行流于形式,肇事车辆预警系统故障未及时发现和修复;深圳昱程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部分驾驶员包括肇事司机宣某聘培训记录台账不完整;公司未按规定给作业司机配备安全行驶“一张图”,没有对事发地点机非混行等复杂路况及时提醒作业司机。 2 6月17日14时5分许,许某驾驶粤B****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五和大道南往北方向行驶至观辅路口,该车先后与停在该路口等待信号灯的多辆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受伤及多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发现,肇事司机驾驶全程穿着拖鞋,且车辆刹车失灵、超载39.34%。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反映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更反映了所属公司监管失责。 经深度调查发现,深圳市顺旺和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特别是对挂靠车辆疏于监管,仅靠挂靠人对其名下车辆及司机进行管理;司机仅对车辆进行日常养护,一二级维护保养不及时,致使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鉴定,肇事车辆的转向系、制动系、照明系均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的相关规定;GPS监控员未对系统预警进行实时监控、提醒,公司也未制作管理台账,没有监管,没有处罚,形同虚设。 3 6月18日15时23分许,韦某驾驶粤B****6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以下简称搅拌车)行驶至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道加气站入口处人行斑马线路段右转弯时,与正在驾驶自行车通过人行斑马线的吴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对涉事公司开展深度调查,要求该公司名下所有搅拌车停运。 深圳市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未对肇事司机韦某进行系统、全面、深刻的入职培训。韦某从入职到事发前均未参加过公司的车队统一安全培训,这充分暴露出公司对车队的安全培训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公司驾驶员未做到100%安全培训到位的问题;公司名下车辆虽都配有GPS定位系统和360度监控摄像头,但360度监控摄像头均是监控车外的镜头,公司未在驾驶室内设置专门监控驾驶员行为的监控摄像头。 从公司组织架构来看,管理班子中存在“一人担任多职位”的情况,未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主体监管责任;从培训情况来看,公司安全总监未做好车队的安全培训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培训签到记录混乱,既未注明培训日期,还存在冒用培训现场照片以应付检查的情况,置相关管理规定于不顾。 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吗? 从交警的深度调查中可见,涉事公司无视安全运营,对驾驶员、车辆的管理流于形式,变相纵容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
会议上,3名涉事驾驶员,以及涉事企业公司负责人作出检讨发言。可再多的后悔也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涉事驾驶员、企业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深圳市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公司名下所有车辆主动停运,进行内部整改,公司也可能会面临倒闭的局面。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企业主体安全管理不到位……这些问题不解决,泥头车行车安全隐患就无法消除。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出台 涉亡人事故企业通行证管理相关新措施。同时,除定期的宣传教育外,还将持续联合相关运输部门齐抓共管,全方位整治,最大限度地防范泥头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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