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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首例!女子涉防疫物资犯罪获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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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20: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江门市新会人民法院对新会公安分局侦办的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进行审判,嫌疑人李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此为江门首例、全省第二例涉防疫物资犯罪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突发让家中没有防护用品的普遍市民措手不及,于是,各类预防药物,防护用具一时间被争相购买!然而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抗疫情之时,一些无良商家却罔顾市民的身心健康,昧着良心赚起“黑心钱”。
2020年2月7日上午,江门市新会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怀疑有人在网上贩卖劣质口罩,通过调查,警方在会城某小区抓获嫌疑人李某(女,35岁,新会三江镇人),并现场缴获一次性口罩10000个,涉案价值20余万人民币。
经嫌疑人李某交代,她是抓住群众心理和防护需求,于今年2月2日以来,在网上以每个2元到2.4元的价格进货购入儿童口罩62500个,再通过网上以75元20个的价格出售口罩,从中牟取暴利。当民警要求提供口罩的相关生产资格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时,李某均无法提供。
源于: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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