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rhfg 于 2013-12-17 12:20 编辑
诗词的“起兴” “赋、比、兴”被誉为诗之“三义”。简言之: “赋”即铺陈其事,叙物以言情,大多用于叙事; “比”即以甲物比乙事,借物以托情; “兴”即触物寄情,以某事物触发诗情。
可将“赋”、“比”、“兴”作为诗的修辞手法或表现手法。 “兴”在诗词中的作用不仅仅是技巧,乃诗情之“总阀门”。 兴者,但借物以起兴,不必与正意相关也。由此可知,先言他物以引“起咏”之词,并非“比”之可比。 经常会发现诗人总喜欢先言古、说人、说事,或登临,或探幽,或用典,总不免说说与主旨关系不大的事情,这便是“起兴”。 它象音乐简谱开头的“1(哆)=?”,定调也。 一首诗或词,作者要抒发什么情感,或涓涓细流,或江河奔放,或大海之巨浪汹涌,皆由起兴而定。 起兴起源于“诗经”,历来为诗人所注重,除了古诗以外,应用最多处大约是宋词了。因为很多的词牌格式是分上下片的,这就为起兴创造了极好的空间载体。所以有很多词作出现了上片说事、下片抒情,或上片先说“兴”事、再抒“兴”情,下片先说“正”事、再抒“正”情的情况。 既然是“定调”,首先必须选择好“调号”。心有情结,打算寄“兴”诗词,就要仔细斟酌“寄托物”。是“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凄迷?或是“遥望中原,荒烟外、许多城郭”的感慨?是“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的孤独?或是“梧桐细雨”的幽怨?抑或是“大江东去”的豪情奔放?一旦起咏,任胸中情感自然释放,一咏到底,然后在“不害意”的前提下,再调平仄,写出来的作品定会以浓烈的感情色彩打动读者的。 一旦“定了调”,最怕的是“跑调”,情到中途变了味道。“跑调”与古人“取险”、“异峰突起”完全是两回事。前人有许多好作品在结尾处突然有感情的急剧升华,一句成为千古绝唱。这种变化,无论是嘎然而止还是火山迸发,都是同一情感的跳跃,绝非“调号”的变换。比如陆游的卜算子咏梅,以一株独自开放的梅花起兴,诗人反复用“断桥”、“寂寞”、“无主”、“黄昏”、“风雨”来烘托一个“孤独”,到“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还是表达的一种苦涩的孤独情怀。最后突然“异峰突起”,以一句“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结束,将孤独升华到“清高”、“自洁”、不与浊世同流合污的境界。这种情感升华,是对“兴”最好的诠释。 只说起兴在诗词中的作用,并不提倡兴的滥用。不要故意玩弄高雅,把原本轻松愉悦的诗词艺术搞得艰涩不堪,使人望而却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