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语境里,“贪官”是一个让人着迷的生物种类:他们既能轻易地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恨,又能愉快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八卦需求,满足那些想要看到贪官如何改造的求知欲望。可以说,若论对人民群众复杂心理需求的满足程度,没有什么比得上“贪官”。
正是在这种大众心理的强烈期待下,央视最近播出了几个中级贪官的狱中生活,反响不俗。其中就包括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茂名市原人大副主任朱育英,讲述了他们加工灯泡换取减刑的生活改造片段,让群众看得津津有味。
恨贪官的那一拨人民群众看到的是这样的信息:昔日颐指气使的一方要员竟然沦为牢狱流水线上的小工,每天靠给灯泡填灯丝来度日。这种单调但不艰苦的重复劳动,折磨着这些曾篡夺了权柄的政客。人民群众看了真过瘾啊!
也有不同见解的观众,他们也恨贪官,但是恨的角度很刁。他们认为将贪官变成“劳动人民”,是对劳动者的污蔑———正因为有了这些贪官加工灯泡,让监狱外的产业工人少了就业机会,贪官的劳动改造是对劳动者的不正当竞争。这些人从贪官做灯泡看到失业工人的血泪。
有观众看到了更新奇的一面:贪官们正在日夜奋战在灯泡堆里,为洗心革面耗神费力,这充分证明监狱是改造贪官的好地方。在这里,贪官好比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为反腐败提供成就展示。持有这种视角的观众,价值观都比较正。
无论看到什么,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贪官作为警示的作用到底有多大?犯了那么大的事,靠做点小灯泡就能减刑,这到底算惩罚还是鼓励呢?让罗荫国这样的人从市委书记变身为灯泡匠,这中间费了多少曲折啊?当你看着圣诞节上四处亮闪闪的彩灯饰时,不妨想想。
自从成为中国首富后,马云一句顶一万句。他的那句话到处传颂,不转不是中国人,那就是:“理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每天能做4000个灯泡的罗荫国,他作为贪官的理想也许就是做五千个,甚至更多,以便抵消在狱中的时长。这样的理想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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