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时期,下有生产大队,再下有生产小队。生产小队人口多在150人左右,精壮男女劳力社员有40多人。这公社、大队、小队三级生产集体以小队为基础,负责上缴公粮税费三提五统,国家农业收入占全国生产总值一半以上,没有农业经济便没有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发展。 现在,当时生产小队的40多个精壮劳力社员,早已步入耳顺古稀之年,每人每月在政府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这只相当于一个城市退休工人养老金的四十分之一。 国家制定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二元化制度,对工人和农民职业进行了强制分工。又在法律上对城乡二元化养老造成人为差距【《宪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这个差距太大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也有违承诺的社会主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在同一个党领导下,在同一个国土上,在同一种社会制度下,一起在计划经济时期,接受劳动分工,进工厂、下田地、下矿山、下油田、进学校、上医院、进机关、上部队。。。;一起在市场经济时期,改革开放走南闯北。。。;都在努力革命努力建设努力工作努力劳动,年老后一个城市退休工人养老金是农村生产队40个老人养老金的总和,让谁羞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