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妻子有外遇要离婚,衢州一名男子一怒之下竟将妻子扔出窗外,妻子从4楼坠下最终伤重宣告不治。此案昨天已经审判,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这名丈夫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毕竟爱过,何必如此残忍!
■家务事难断,但法不可触。
妻子“出轨”丈夫怒了
被告人刘某和被害人蒋某于2011年5月登记结婚。在这段婚姻之前,这对夫妻各自有过一段“过去”。蒋某与前夫生有一子,由蒋某抚养,刘某虽未领过证,但与前女友生有一女,孩子一直跟着刘某。
两人结婚后,蒋某的儿子与他俩生活在一起,女儿则被送到刘某父母家抚养。婚后,两人因感情纠纷多有争执,蒋某曾提出离婚,但被刘某拒绝了。
这场婚姻的转折点出现在去年,去年9月,蒋某和一个姓汤的男子结识。汤某虽然知道蒋某是有夫之妇,但依然对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蒋某犹豫过,但在对方的甜言蜜语之下,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今年1月份,刘某从儿子处得知蒋某和一名陌生男子住在了一块,怒从中来。他和蒋大吵一架,并出手打了她;那天,汤某也闻讯赶来,三人上演了一出家庭闹剧。
最终,他们闹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汤某写下“保证书”,保证在蒋某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会干扰蒋某夫妻生活。
因爱生恨 将妻丢出窗外致其死亡
今年1月10日,刘某决定和妻子再好好谈一次。当晚11时许,两人相约在江山一宾馆4楼房间商量离婚的问题。
11日凌晨,妻子蒋某的电话突然响起,刘某一看是汤某打来的,想起几天前才刚刚在派出所写下“保证书”,这会儿就反悔了,怒火中烧。
在电话里和汤某大吵一架后,刘某把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了妻子身上,他先是掐住妻子的脖子,随后将其抱起,迅速扔出窗外。做下这件事后,刘某匆匆离开案发地,回到其父母家。电话另一边的汤某在与刘某通话时就听出其语气不对,他担心蒋某出事,便赶到了宾馆。
当他走至宾馆附近时,听到蒋某的尖叫声,赶忙跑到宾馆所在的弄堂口,只见蒋某仰面躺在马路上,身上多处流血,已经没了知觉。他连忙将蒋某抱上出租车送往医院抢救,次日13时,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本案中妻子也负有一定责任
刘某当晚回到父母家,次日早上7点左右,他跪在女儿面前说:“爸爸对不起你,你要好好读书,听爷爷奶奶的话。”随后刘某又跪到父亲面前告别,之后刘某便离开了父母家,来到家附近的山上,用石块切割右手腕自杀。
但这次自杀并没有成功,之后,刘某回到家中,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与他人有男女关系,对本案的引发负有责任,另结合被告人刘某已征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况,可酌情对刘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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