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传递法制力量■构建和谐社会 专线电话******* 主办:都市晨报市司法局协办: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法援律师: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私下过户 晨报法援热线*******消息(记者孟丽)市民王先生致电晨报法援热线反映,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母亲前几年去世了。因妹妹家生活不太好,父亲想瞒着他偷偷将房产过户给妹妹。 王先生说,他的父母均是某企业退休职工,父母名下有一套三居室的住房,母亲前几年去世。“我还有一个妹妹,我和妹妹都已经成家多年,我爱人在家带孩子、照顾老人,全靠我一个人的收入养家。妹妹和妹夫也双双下岗,靠打零工维持生活,还有一个上学的孩子,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的身体状况就不是很好,为了照顾父亲,王先生和爱人将父亲接到他们家,为此王先生的爱人还辞了工作,专心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 “在爱人的精心照顾下,父亲的身体逐渐好了起来。我们照顾父亲的这几年,妹妹只是逢年过节来看望父亲,由于生活拮据,每次看望父亲时也基本不带什么东西,我们体谅妹妹的难处,从来没有说过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王先生从一位亲戚的口中得知,父亲想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三居室住房过户给妹妹。怕他反对,父亲打算瞒着他偷偷去办过户手续。 王先生表示,他尊重父亲的意愿,但是有一点疑问,这套三居室是父母名下的共同财产,母亲去世时没有处分房产,那么父亲能否不经过他的同意,直接将房产过户给妹妹? 就此事,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姜培律师表示,王先生的父母所拥有的三居室住房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王先生的母亲拥有一半份额,在其去世后,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姜律师表示,如果王先生的母亲没有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她去世后,其个人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此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先生的父亲、王先生及其妹妹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不考虑其他情况,按照法定继承后,这套房屋王先生的父亲享有三分之二的份额,王先生和其妹妹分别享有六分之一的份额。因此,王先生的父亲无权不经过其儿子的同意,直接将房屋过户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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