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4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日关注] 向省公安厅实名举报李翰荣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

[复制链接]

43

主题

68

帖子

534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71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8-3
注册时间
2014-10-14
积分
534
金钱
25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4 13: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朱国瑜 于 2015-1-4 14:07 编辑

此信同时谨呈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同志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兼受害者
    朱国瑜,男,1966年8月8日出生,中共党员,茂名市外事侨务局公务员,手机:13071667789。
被举报人
    1、李翰荣,假名李云峰、李云锋、李云风,男,1955年6月6日出生,广东高州市荷塘镇帝坑白坑坡村人;
    2、曾仕权,绰号“新街黑”,男,1967年6月20日出生,高州市黑社会大哥大;
    3、李懂,男,1971年9月3日出生,高州市东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
    4、劳承全,男,1944年10月1日出生,该公司原管理人员;
    5、古金辉,男,1956年4月7日出生,该公司原管理人员;
    6、涉案的该公司其他原管理人员。
举报事项:涉嫌诬告陷害罪。
事实与理由
    2014年3月至10月,拥有数亿黑金的高州刘汉曾仕权,在收受了其巨额贿赂、利用掌控东郊公司之机大肆贪污私分了巨额集体收入的李懂等绿头苍蝇的全程密切配合下,悍然动用黑社会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行用3741.7万元的白菜价,公然抢夺2201个东郊村民在集体农转非后唯一剩下的市值1.5亿多元集体财产和国家财产。
    我在同年4月3日起为民请命和实名举报之后,黑老大和李懂等人指使并资助劳承全带人20多次闯入我单位恶意闹事。当软硬兼施的威逼利诱手段对我均不奏效之后,黑老大、李懂、劳承全等人便继续重金雇请假冒记者和律师名义在茂名地区大肆招摇撞骗多年的李翰荣,充当对付我的唯一写手和网络枪手。
    在黑老大等被举报人的指使下,李翰荣在同年9月3日假冒谭天柱贪官集团那栋烂尾楼总共只有40套房和几个商铺的所谓72家业主名义,写了一封诬告陷害我的举报信,并邮寄给茂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我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
    该信诬告陷害我:1、是1989年六四事件带头闹事的不法分子和漏网之鱼;2、经常帮高州市曹江镇法轮功重点人物王某提供各种政治攻击活动的服务;3、勒索了高州市政府官员吴某(吴伟)65万元、钟某(钟乃亮)20万元、李某(李广)50万元、梁某(梁武)33万元、张某10万元;4、勒索了高州市商人黄某(黄永明)120万元、杨某20万元;5、去年3月大搞迷信诈骗活动,合伙诈骗了200多万元并从中分得32万元;6、长期为高州市商人王某(黄伟)做攻击对手的网络炮手并每月从中得款10万元;7、为多勒索房地产开发商(谭天柱贪官集团)50万元逼母亲做肉盾和挡箭牌并虐待母亲致死;8、公开勒索东郊公司18万元不成后捏造种种罪名诬告劳承全等人;等等。
    同年9月14日,又在黑老大等被举报人的指使下,李翰荣如法炮制了一封诬告陷害我的实名举报信,并邮寄给中央和省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同志。
    此信诬告陷害我犯有九大罪状:1、为多勒索谭天柱贪官集团40多万元而强逼母亲做钉子户和肉盾,后百般虐待母亲致死;2、已经将至今依然健在的父亲虐待致死了;3、害得至今相依为命的妻子已于2010年被迫分居离婚和带女儿远走他乡了;4、在网上公开写遗书,将母亲之死和所有罪恶全部嫁祸于谭天柱贪官集团;5、在网上猛烈攻击政府和司法部门,到处发泄对国家、政府、人民的不满和愤恨,到处诬告陷害谭天柱等人,到处帮人上网捞钱,造成社会混乱;6、到处攻击陷害连续涉黑杀人和毁尸灭迹的谭天柱等贪官,诽谤用暴力将母亲殴打成致命伤的汤小涛等黑老大马仔、用天量氯化钾谋杀母亲致死的医生陈德勇等人,造成贪官集团纯利超亿元的槟榔冲商品楼项目被迫停工、该集团的金瑞房地产公司不得不关门,导致孤注一掷的贪官集团当街当众地涉黑杀人灭口;7、勒索了高州市政府官员吴某某(吴伟)、梁某某(梁武)、钟某某(钟乃亮)共90万元,分别勒索了高州市商人黄某某(黄永明)120万元、王某(黄伟)50万元、李某某30万元;在网上捏造罪名和不断诽谤,迫使高州市一个副市长自动引咎辞职;不断参与迷信诈骗活动,与陈某和赖某合伙诈骗了200多万元,本人分赃30多万元;积极参加策划一宗土地纠纷,后因遭强烈反对而索要高州市安荣巷陈姓居民300万元酬金一事未遂;8、长期干预高州市政府的正常工作,绑架政府行使权力,摇控指挥高州市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当地党政一把手都得听命于本人,造成党政方面的许多事情都要经本人同意后才敢执行;将纪检机关查获的大小案件,都说成是本人的功劳;回到高州经常要政府官员款待、商人拜送、美女相伴,出入各大高级酒店,餐食千金,百万豪车接送,入住星级酒店,温泉沐浴,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被高州人称为朱亿万;拥有数栋楼房出租;9、现已拖欠18万以上冰冻保存母亲遗体的费用,造成国家财政巨大浪费和殡改政策难以落实;把茂名和高州两级政府当作本人的傀儡和帮凶;近年来暗中挑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不法分子上访告黑状,制造事端,攻击政府;企图将历史文物冼太庙霸为己有;经常为扰乱社会治安者或法轮功要员提供各种服务;造成许多港澳同胞和华侨华人不敢回茂名、高州投资置业,造成茂名地区近年来的外来投资基本为零;本人的胡作非为,严重损坏了国家形象,破坏了茂名地区的经济建设;本人现已变成了王立军、秦火火一样货色的败类人物;等等。
    此外,李翰荣在其名为“风起云涌”的新浪博客和我的新浪博文评论里,用“云锋出击”、“乾隆会见夏雨荷”、“洪七公怒打36狗”等等的网名和马甲,大肆地诬告陷害我:1、诬陷古金辉等绿头苍蝇,令到早已去世了多年的古母因得知我在去年实名举报古金辉而惊吓死亡;2、利用母亲生前坐公交车受伤一事,勒索了茂名市公共汽车公司20万元;3、2013年7月勒索了他人现金37万元,同年9月收取某村村民2万元后帮其发表了维权反腐等内容的文章;4、在这几年敲诈勒索和受贿了谭天柱等贪官、黄永明等奸商和黑老大过亿元的钱财物;5、收受了数量和价值均不菲的冬虫草,每天服用7根来提神;6、帮荖园村村民敲诈了开发商周某某120万元,个人从中分得10万元;7、去年11月27日下午潜回高州以自费提供每人每天200元维权工资的空头支票煽动荖园村民到东郊公司起哄闹事,导致临街商铺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社会治安混乱、交通堵塞,引发社会恐慌;8、当月17日中午本人与同伙用黑社会手段和号码为13667214125的手机致电代理律师进行恐吓;9、本人已经准备好枪支弹药,打算杀几个人垫背;10、已于2010年分居离婚和远走他方的妻子生了第二个孩子,在四川卖淫被判刑后投入成都第一监狱服刑;11、利用公务员身份到绿头苍蝇苏德祥家里偷鱼盗玉;等等。
    当年,被迫维权的母亲惨遭谭天柱贪官集团涉黑杀害和毁尸灭迹后,坚决要为母亲申冤和坚定地实名举报而惨遭3次涉黑杀人灭口的我,经受了该集团及其保护伞用显微镜查找自己政治、经济、生活问题的彻查,遭受了该集团的2次刑事构陷。现在,当我舍命地为党国反腐、为社会反黑、为村民请命后,背负着我母亲和张麒等10多条人命的高州刘汉曾仕权和严重涉嫌了多宗刑事犯罪的上述其他被举报人,自恃得到了当地保护伞的极力庇护,公然恶人先告状地起诉我这个成绩斐然的实名举报人犯了诽谤罪,肆无忌惮地捏造事实到处诬告陷害我这个久经生死考验的堂堂正正党员公务员。
    在上述被举报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已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考虑到在当地长达8个月时间的实名举报已经证明是完全无效的现实,我唯有按程序向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实名举报了。此信是我系列实名举报高州刘汉曾仕权等人的首封。
    此致
广东省公安厅





                                                                       朱国瑜
                                                                     2015年1月4日




附证据1,黑老大等人指使李翰荣在去年9月3日杜撰和到处邮寄的诬告陷害信之一:

附证据2,李翰荣与联合签名表中手写“高州市城区东门路七十二家业主实名投诉举报签名”字样如出一辙的笔迹:

附证据3,黑老大等人指使李翰荣在去年9月14日杜撰和到处邮寄的诬告陷害信之一:


附证据4(签名笔迹对比),黑老大和李翰荣等人同样是假冒了60多人签名和代摁了指模的第一份签名表:


附证据5,李翰荣用“云锋出击”新浪博客和几个马甲发表的诬告陷害文章和评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09

帖子

1831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9-20
注册时间
2015-9-15
积分
1831
金钱
72
沙发
发表于 2015-9-19 16:3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耶稣他儿子,椰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5-2-13 06:14 , Processed in 0.499422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