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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阳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被关押在市看守所的吴某在民警的陪同下走出看守所,与未婚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昨日上午9点30分,吴某乘坐警车来到阳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见到了未婚妻和刚满一岁的儿子。市看守所的管教民警上前打开了吴某的手铐,吴某脱下橙色马甲,与未婚妻头靠着头坐在一起拍了结婚照,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为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接过盖着大红印章的结婚证,吴某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笑容。
据了解,2013年11月,年轻气盛的吴某在因哥们义气参与打架,投案自首后一直被关押在市看守所。去年底,市中级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吴某8年有期徒刑,移送监狱关押。入狱前,吴某一直牵挂着一件事,那就是还没有同未婚妻办理结婚登记。管教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其家属联系,并与检察、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帮助吴某圆梦。
管教民警告诉记者,《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犯罪嫌疑人结婚的规定。“让涉嫌犯罪的在押犯在羁押期间登记结婚,是在对犯罪嫌疑人倾注人性化关怀、保障合法权益方面进行的探索与尝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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