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市民邵先生与爱人结婚前各自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夫妻俩每个月要还八九千元房贷。此前,邵先生每年从公积金里提一次钱,还妻子名下月供7000多元的房贷。今年,邵先生提取公积金时被告知,他的公积金只能用来还他名下的房贷,不能用来还他妻子名下的房贷。 市民邵先生与爱人结婚前各自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夫妻俩每个月要还八九千元房贷。此前,邵先生每年从公积金里提一次钱,还妻子名下月供7000多元的房贷。今年,邵先生提取公积金时被告知,他的公积金只能用来还他名下的房贷,不能用来还他妻子名下的房贷。 邵先生称,他与妻子结婚前各买了一套房子,他的房子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月供1000多元,妻子的房子则是用商业贷款买的,月供7000多元。“2008年到现在,我每年从公积金里提一次钱,还我妻子名下的房贷。今年我去提公积金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只能用公积金还我名下的房贷。”邵先生说,他妻子没有工作,每个月贷款这么多,以前每年能提取六七万元钱,现在只能提出来一万多元,多出的钱得他自己从工资里拿钱还,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月27日,记者联系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去年8月20日起,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均需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协议后,贷款职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变为委托中心每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 该工作人员说,王先生应该是在提取公积金时签订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所以今年他不能提取公积金给他妻子名下的房子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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