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 中国的医疗改革一直备受诟病。无论是八十年代的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还是90年代初的市场化,无论是医疗保险制度还是弃“以药养医”推“以医养医”,以及伴随始终的“公退民进”的私有化进程,都没能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报告》中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总体讲改革是不成功的。” 进入新世纪以来,医疗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企图改变一些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竭力推行“以医养医”,并被一些人将此作为根治药价虚高的灵丹妙药。然而,弃“以药养医”的实践再次证明,这种不触及本质问题的改革措施,不仅不能根治医疗腐败、商业贿赂,而且无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甚至可能成为压垮中国老百姓健康的最后一棵稻草。这绝非危言耸听。 作为医院,在被国家推向市场、切断或部分切断财政拨款的情况下,为了生存看病卖药是天经地义,所谓“以药养医”是被市场化逼出来的无奈选择。至于药价虚高、商业贿赂、药品回扣等腐败现象,更多原因是社会风气和行业监管出了问题,而不在“以药养医”,“以药养医”是一个伪问题。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医疗总费用中,药品费用所占比重全国平均在45%左右,这个比例并不算高。
2012年1月,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说:“要尽快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提高医生技术劳务所得,‘以医养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草民以为,这颇有些头疼医脚的味道。2011年10月,北京市启动解决“以药养医”现状的大医院改革,试点进行医院药房“托管”的举措,以此切断“以药养医”。江苏为了遏制医疗界普遍存在的“小病大看”不正之风,江苏省卫生厅采取措施对医院的药品收入设上限,最高不能超过60%。
这几年,全国各地从官员到学者,不去查找造成“以药养医”的根源,不去治理医药行业唯利是图、贪图暴利的问题,而在药品价格毫无松动的情况下,大力倡导“以医养医”,无疑是给老百姓沉重的医疗负担雪上加霜,让老百姓背负“以药养医”和“以医养医”的双重压力。仅举一个小小的例子:过去一支氯霉素眼药水仅售一毛钱,可是经过医药商家换瓶和过度包装之后,就卖到了10多元,而同样的药水剂量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这是医院“以药养医”导致的吗?
说白了“以医养医”的改革结局,无非还是涨价。这已经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别的不说,就患一个普通感冒的小病而言,你只要去医院看一次医生,没有200元你回不来。而如果打三天点滴,没有1000元你出不去。这就是推行“以医养医”之后的现状,高药价没有解决,又加大了诊疗的费用。这些改革者们有一个理由:“看一个病人比剃个头还便宜,救人一命不值钱”。这样的比较很是蹩脚,那个劳动者不是在为他人服务?难道你救人一命,就非要“一条人命”的费用吗?这样的观念还是救死扶伤的人民医院吗? “以医养医”绝不是“以药养医”的天敌。一个医生在挂号费由2元涨到20元之后,就会觉得自己的劳动价值已经得到体现,从此不再给患者用高价药了吗?再不去下功夫解决药价虚高的医药行业腐败的情况下,倡导“以医养医”,对患者来说无异于前门有狼、后门进虎,他们将更加不堪重负。 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些年来的医疗改革与教育、住房一样,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性质的事业一味市场化才是真正的病根。国家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社会保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导致老百姓看不起病,而且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让医院和医生成了改革不成功的“替罪羊”。 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分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比重逐年下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政府投入占医院收入的比重平均为30%以上,2000年这一比重下降到7.7%。我国医疗总费用有56%由居民个人支付。而在欧洲发达国家,医疗卫生费用约占GDP的10%,其中的80-90%由政府负担。他还说:我国卫生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我国医疗公平性排名位居世界倒数第四。高强还表示,医院和药房分家的模式不利于医院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和群众用药安全。 老部长的实话实说,也难以唤回一些人的良知。那些崇拜市场化的“改革精英”们对这些事实也并非是不清楚,而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而且有的人还嫌市场化的不够,还要引进私人资本,进一步加快医疗行业的私有化。如此,背离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的为市场而市场的改革,必将使中国人的健康保障在多重的利益盘剥之下被摧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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