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首先得是良法之治、良人之治。既需要好经,也要请来志虑忠纯的念经之人。“治国之道,务在举贤;为政之要,首在择人”。无论是“打铁还需自身硬”,“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言语,还是打虎拍蝇等贯穿于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和正风肃纪活动中的反腐举措,都是于治标层面上荡涤污浊,树立新常态。这点很关键,是在现实可承载的基础上尽可能把法治蓝图绘画得理想,更多地创造制度理性,减少威权随意性发作机率的基础。
其二,处理好任何组织、群体与法律的关系。对制度,对法律,尤其是宪法,不仅畏还要有发自内心的敬。
时代背景和社会趋势不同了,政权存在的正当性不能一味依靠历史来做解答,还要有法律尤其是宪法上的依据。一个行为受到良法规制的国家,人人不能自觉践行好的习惯,社会无法井然有序,就是依法治国的程度不够,法律调节社会的效力和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
其三,依法治权,控制公权力的肆意膨胀,使法律赋予的每项权力不偏离既有制度设定的轨道,在可控状态下健康、安全运行。这是走向依法治国的核心。
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就是要把那些手握权柄的人紧紧约束住,使之不擅权,不滥权,没有超脱制度之外的自由。这样,民众有保障的权益就能免受不法抑或不当公权力的侵犯。
而相对应的则是扩大并如实兑现民众的权利。这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一点,规定了的权利,如果能实现当事人的真正享有,就不会出现条文仅停留在纸面上的状况,人的尊严,生命的价值就能得到保证。“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最直观地表现出民主法治社会与专制王权时代的根本区别。
其四,将法律上的分配和处罚机制公平、公正地贯彻。法治社会,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权阶层不允许存在,刑不上大夫只能是旧时王朝的碑铭,罚不及常委也只是不完善的政治体制下的臆想。通奸、嫖娼、赌博、酗酒,原本看似无碍的作风问题,现都一一查摆出来,严格惩处。不少人直呼:官不好做了。
在相对平等的法律地位上,每个人才有足够的信心安排自己的生活,对法律制度产生积极肯定。
最后,司法要独立,且在国家权力体系中扮演很重要角色。一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凭借专业素养裁断,社会阅历洞察的系统机构断然不能与平常意义上的政府混为一体。它当是中立的、被动的、独立的。
法官在承办的案件上只服从于法律,再无别的领导。而实现这些则需要一系列的权力配置和物资保障。新一轮的司法改革,积极响应依法治国战略,探索法官、检察官职业化、精英化路子;推动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实行司法公开,最大限度揭开司法神秘面纱,让每一个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的这些都为司法的真正独立奠定坚不可摧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