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路与文化路口西约200米路南,一名环卫女工正在撕张贴在临街墙上的“广告”,这些“广告”不是大家司空见惯的小广告,而是政府征迁部门张贴的征收和拆迁通告,征迁部门说粘贴通告和公示是他们的工作职责,环卫部门说乱张贴属违规,环卫工人是在严格履行环卫考核制度。
大家可能会留意,在很多城乡人流较多的地段,经常会遇到墙壁上、电线杆上或者门市卷闸门上乱贴小广告的现象,这些广告污染着市容市貌,也让临街的商家和市民痛恨不已。城市管理部门有的为此虽做了清理,但是屡清屡贴,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干脆派执法人员蹲点守候,昼夜巡逻,但是处罚后还会“旧病复发”,使创卫工作大打折扣,影响着当地政府的对外形象,确实让政府管理部门头疼。
这次与大街上张贴的小广告不同,是政府征迁部门张贴的征收和拆迁通告,是政府行为,为了告知群众相关情况,是方便群众的。然而,仔细想来,即使是政府发的公告,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无秩序乱张贴,都应是环卫工人清理的范围,环卫工人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市容市貌整洁,应该予以充分肯定。
早在5年前,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将公告张贴在街道公示栏内,或制作专门的宣传版面予以公示,或借助于电视、报纸及微博、微信媒体予以公布,而不是随手一贴,想贴哪就贴哪。我国的立法精神是政府和公民应是平等的,很多地方政府和官员长期存在特权思想,政府部门在制定地方法规后,要求群众遵守时,自己却不能带头遵守,将特权凌驾于群众之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像这篇报道中一位负责人所说,这种乱张贴公告属于工作惯例,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一个“惯例”的随意解释,凸显着有的政府部门责任心不强,存在特权思想的痼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依法治国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更加强调公平正义。欲正人者先正己,政府立下了规矩,政府部门或执法者不能奉行,又怎样能服人。政府部门从心所欲而逾矩,倘若老百姓上行下效,怎样打造法治政府,实现公平正义。
有人说了,贴公告这件事本身不是啥大事,牵涉的是政府的两个部门,内部好好协商就行了,时间长了就不了了之,社会也不去关注了。笔者认为,当前法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政府部门滥贴公告犹如人之癣疾一样,放任不管,可能只是一时之痒,倘若不去治理,必将加重或蔓延。滥贴小广告是城市癣疾需长期治理,而“惯性”或“潜规则”的“权力癣疾”如若不除,自“破”规矩,视制度或法规于儿戏,政府威信又怎能“立”得住呢?守法是执法的前提,守法也是最好的执法。要当好执法者,首先要当一名合格的守法者。
这起社会舆论已给当地政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笔者建议环卫部门不妨对违规部门进行一次处罚,违规部门也好从中吸取教训,为广大公民做好遵纪守法的示范和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