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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见帖中反咉的情况,甚怕。众所周知,当肮脏,有毒的物质进入洁净的水中,水污染就发生了,水发黑,变臭,害素积累,伤害人畜,引起生态破坏!更不要说化工产品偷排,其毒性更严重,对人畜有直接的生性毒性啊!难道偷排的负责人不清楚吗?难道真的不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园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吗?简直是视人命如草芥,视政府部门如无物!拿生活在梅江两岸的群众的生命来开玩笑。 不过想想也正常,因其违法成本低,即使被捉,至多也是被罚点款了钱,更何况象帖中所讲,政府已摸清是哪间厂偷排的,然而没处理责任人,只拘留司机,怕什么呢?如果真是那样,我真想不明,政府是睁着大眼扮瞎子还是钱权作怪?还是执法者不懂依法办事?这本未倒置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找一个司机来当替罪羊了事,政府“真高明”。我爱死你这种颠倒黑白,乱作为甚至不作为的部门了! 不过,捉偷排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它专门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在此希望相关部门如果真的掌握了证据,那么就要认真的依法依规办事,该处罚则处罚,该刑拘则刑拘,该整顿则下通知书,要真正的找出问题的根源来解决,不要拿“临时工”来话事。否则还有下次。同时希望加强监管,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环保和水利联合对企业偷排严查,对责任人严格追究!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健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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