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楼主: 长其四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日关注] 偷车牌勒索,坚决说不

  [复制链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5-7-23
积分
0
金钱
51#
发表于 2015-7-23 1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可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7

帖子

1385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11-9
注册时间
2015-7-23
积分
1385
金钱
128
52#
发表于 2015-7-23 19: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犯罪分子竟敢无视中国法律,现在让我普及一下相关知识,您好,你所谓的勒索罪和恐吓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法》中是不存在的,但存在与之对应的另一个罪名,即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好好斟酌斟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7

帖子

1385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11-9
注册时间
2015-7-23
积分
1385
金钱
128
53#
发表于 2015-7-23 19: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犯罪分子竟敢无视中国法律,现在让我普及一下相关知识,您好,你所谓的勒索罪和恐吓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法》中是不存在的,但存在与之对应的另一个罪名,即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好好斟酌斟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7

帖子

1385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11-9
注册时间
2015-7-23
积分
1385
金钱
128
54#
发表于 2015-7-23 19: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犯罪分子竟敢无视中国法律,现在让我普及一下相关知识,您好,你所谓的勒索罪和恐吓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法》中是不存在的,但存在与之对应的另一个罪名,即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好好斟酌斟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7

帖子

1385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11-9
注册时间
2015-7-23
积分
1385
金钱
128
55#
发表于 2015-7-23 19: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犯罪分子竟敢无视中国法律,现在让我普及一下相关知识,您好,你所谓的勒索罪和恐吓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法》中是不存在的,但存在与之对应的另一个罪名,即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好好斟酌斟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7

帖子

1385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11-9
注册时间
2015-7-23
积分
1385
金钱
128
56#
发表于 2015-7-23 19: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犯罪分子竟敢无视中国法律,现在让我普及一下相关知识,您好,你所谓的勒索罪和恐吓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法》中是不存在的,但存在与之对应的另一个罪名,即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好好斟酌斟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478

帖子

3064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41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11-10
注册时间
2015-7-20
积分
3064
金钱
379
57#
发表于 2015-7-23 19: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真猖狂,俭东西还敢明目勒索?严惩不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5-5
积分
0
金钱
58#
发表于 2015-7-23 19: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要抓住才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5-5
积分
0
金钱
59#
发表于 2015-7-23 19: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注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5-7-23
积分
0
金钱
60#
发表于 2015-7-24 00: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贼人可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4-9-21 05:50 , Processed in 0.607563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