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拍拖19年后怀孕才发现男友已婚? 事后男方称其偷藏精子... ►“我是阳春人,他是化州人,我们1995年认识,那时我22岁,他24岁。”麦女士说,她和严先生住在江门蓬江区白沙街道同一栋楼,因经常在楼下士多买东西见面就认识了。
原来,江门居住的阳春女子麦女士和前夫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婚,而是跟着严先生一直拍拖,拍了19年。在2014年11月时候,麦女士发现严先生原来已经结婚,之后双方闹到当地派出所,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分手协议书,大致内容为:同居19年,现双方分手,严XX每月付给麦XX伍佰元作为青春补偿费、生活费。但麦女士至今分文未收。
据麦女士说到,严先生之前一直都讲不喜欢那个女子(原配),称自己是喝多了之后才令那个女子怀上自己的亲生骨肉。严先生就说,不如我们生个孩子,生了孩子之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家里人就不能再逼我了。但当麦女士真的有了孩子之后,严先生却要麦女士将孩子打掉,并且去银行汇了1000蚊给麦女士,作为打掉孩子的费用,之后,双方撕破面皮,严先生亦就这样“消失”了。
最后,有记者去了解情况,而据严先生称:“她之前说按月给,后来又要求一次性给,我没钱,她经常来吵闹,想要钱,她偷偷藏了精子怀孕的,孩子是不是我的还不知道,要等今后做亲子鉴定。”
严先生的弟弟则补充:“她10多年一直怀不了小孩,我哥在外面就有了女人,生了儿子,换别的男人也不能接受没子女啊。”他称去年两人已经分手了。
律师认为,麦女士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补偿,孩子生下来后,如鉴定是严先生的,男方不想要,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生活抚养费。
有了孩子就能在一起真的有了就汇1000蚊 让女子打掉孩子... 这个剧情有点转折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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