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男子不满离婚公交纵火 称不想活了才作案
2015年12月17日 21:03 中国日报网
64岁男子不满离婚公交纵火 称净身出户活不下去了
2015年5月5日上午,北京一辆814路公交车通过白庙检查站时,公交车发生起火剧烈燃烧,导致部分乘客在逃离公交车时受伤,乘客的随身财物被大火焚毁。据了解,这是一起认为纵火案件,64岁男子陈某因离婚等事不如意作案。今天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审理。
陈某家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户籍地为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5月5日上午8时,陈某随身携带打火机、汽油、植物油等物,在早高峰时乘坐一辆814路公交车纵火,下车后向车旁边的隔离墩上撞去企图自杀,被执法人员和市民制止,下车时手里还攥着点火用的打火机。
公交车起火剧烈燃烧导致部分乘客在逃离公交车时受伤,部分乘客的随身财物被大火焚毁。经鉴定,车辆遇焚损失为28.7万元。
今天上午,陈某在通州法院受审。陈某称他点火是因为对法院的离婚判决不满,他不想活了才作案。
陈某在法庭上认罪
陈某有一儿和一女,儿女都30多岁,而且都在公交部门工作。陈某说,他于1975年开始与妻子闹离婚,因为妻子出轨。他和妻子感情不和已经20多年了,两人一直分居。
2007年拆迁,陈某家在大兴区分了两套房子,一套在他名下,一套在妻子名下,因为没有儿子的房子,“离婚时,我妻子要分我名下的房子给儿子,法院调解后,将我名下的房子分一半给妻子,我觉得不合理。我想卖房她不同意,我说租房让她出房租她不给,我是净身出户。”
陈某说,法官告诉他,说他妻子不同意房子就卖不了,“如果让卖房子,我也能继续生活下去。现在房子没了,孩子也不愿意认我了,在燕郊租住的房子5月10日就到期了,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就不想活了。”
据悉,该案未当庭判决,公诉人当庭提出建议的量刑意见在4到6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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