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名男子组团盗古墓 盗墓前吸毒“壮胆”
2015-12-24 16:40 光明网 A+A-
原标题: 湖南6名男子组团盗古墓 盗墓前吸毒“壮胆”
红网湘潭站10月12日讯 一伙窃贼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盗掘古墓,为了“壮胆”竟在盗窃前吸食毒品。
邓某、樊某、周某等6人都系湘乡人。2012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8时许,邓某在陈某家中分发冰毒给樊某等人吸食后,一伙人来到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新坳村陈某家后山盗掘一处古墓葬,盗得青铜镜、琉璃璧各一块,陶罐一个。
在当场支付了其他同伙各500元后,邓某将盗得的上述物品带回家。后经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所盗墓葬为东周时期土坑竖穴类古墓葬。
2012年下半年至2014年3月份期间,樊某、陈某等人又先后来到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联盟村附近、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新坳村等地,五次盗掘古墓葬,盗得戈、矛各两柄、铜剑一把、陶罐一个。后经鉴定,上述墓葬均为东周时期古墓葬、汉代砖室葬。
2014年6月8日7时许,邓某在韶山火车站与韶山烈士公园附近贩卖10克冰毒给吸毒人员龙某。两天后,公安机关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林村安置区一辆小车内抓获邓某时,当场从小车驾驶位遮阳板上的眼镜盒内查获白色晶体一小包,净重10.3克。经鉴定,该白色晶体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另查明:陈某因犯盗窃罪,2008年6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周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2009年2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几天前,湘乡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邓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樊某、陈某、周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3万元。其余两名被告人也分获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