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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百态] 男子失手打死劫匪被判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勿超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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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失手打死劫匪被判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勿超限度
news.gxnews.com.cn2015年12月26日 17:38

正当防卫勿超过必要的限度

1 男子失手打死劫匪被判防卫过当

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何璨汐 通讯员马宇清)男子曾某见义勇为,帮一名陌生女子追劫匪,不料在防止对方逃脱过程中失手将其打伤致死。12月24日,良庆区法院以曾某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7月15日晚,良庆区大塘镇居民曾某与街坊在街边纳凉时,突然听到一名女子在大声呼叫“有人抢劫……”大伙儿立即抬头向呼喊声传来方向望去,看到一名女子正在追赶一辆急速前进的摩托车,摩托车上坐着两名男子,坐在后座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个女式包。见状,众人立刻明白过来,女子应该遭遇飞车抢夺。于是,曾某与附近街坊一起上前追赶、包围摩托车。在众人的努力下,摩托车很快被逼停,但负责抢包的男子趁乱逃离现场,曾某与街坊只困住了摩托车驾驶员黄某。

正当大伙想将其抓住扭送派出所时,黄某不知从何处拿出一只针筒,向困住他的人群挥舞,妄想逃跑。双方僵持的时候,为防止黄某逃跑,曾某从街边拿起一根竹棍朝黄某头部击打,最终导致黄某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知道自己闯下大祸后,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12月24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应受法律保护。曾某见义勇为的行为应予以肯定,但曾某在抓捕黄某的过程中,用竹棍击打其头部,其行为导致黄某死亡,已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故曾某对损害结果应承担部分责任。

鉴于此案的实际情况,黄某的死亡与其实施犯罪行为并在被抓捕过程中使用暴力反抗存在因果关系,故法院最终判决曾某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案件审判期间,黄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曾某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4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曾某赔偿2.1万余元。

■法官说法

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此案中,司机黄某被控制后,拿出针筒威胁群众试图逃脱,这并没有威胁到曾某的生命安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曾某拿竹棍将黄某打伤致死,属于防卫过当。

很多市民以为被人殴打或受到侵害后,自己的伤人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而是“正当防卫”。事实上,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法官提醒,正当防卫别过头,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 车主用U形锁击打保安,保安用铁棍还击

是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殴斗?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阮善华)因为一张停车月票,引发了一场冲突——停车业主唐某先用U形锁击打保安赖某的头部,而赖某则以铁棍还击。双方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殴斗?昨日,兴宁区法院公开宣判这起案件,被告人赖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1月,赖某在南宁市某小区地下一层停车场出口门卫处值班,与到停车场停放电动车充电的唐某因电动车停放充电出示月票问题发生口角。唐某持电动车U形锁击打赖某的头部后,赖某持一根铁棍进行还击,与唐某扭打在一起。随后,唐某使用车锁击打赖某的身体,赖某则使用铁棍击打唐某的左小腿。唐某被击中小腿受伤倒地后,赖某继续使用手中的铁棍敲打唐某。

经鉴定,唐某左侧胫骨骨干骨折,右手第4掌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综上,公诉机关认为,赖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赖某持铁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赖某及其辩护人提出,赖某只在唐某意图击打自己的时候打了唐某一棍,其行为是正当防卫。

经查,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唐某损伤部位为右手手掌及左小腿胫骨两处,证实赖某击打次数不止一次。且赖某在唐某倒地之后,仍然继续使用铁棍对唐某进行击打。结合赖某之前与唐某发生口角冲突的情况,法院认为双方均有伤害对方的意图,行为属于相互殴斗,不符合正当防卫情形。

在该案中,唐某与赖某发生口角冲突之后,先使用电动车锁击打赖某的头部,对该案的发生亦有过错,酌情对赖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

该案中,被害人唐某先使用电动车车锁对被告人赖某进行攻击,如赖某确实只在对方意图攻击自己的时候击打了对方一棍,那么他的行为可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法庭查明的事实是事发时双方已发生争执、冲突,且赖某在唐某倒地之后仍然继续使用铁棍对唐某进行击打,击打次数不止一次,故法院将其行为认定为互相殴斗。

为此,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应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在发生口角冲突时,不能让怒火战胜理智,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

法律知识链接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第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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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7 07:58 | 只看该作者
了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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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7 07:59 | 只看该作者
失手过错的从轻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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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7 08:00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防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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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9:35 | 只看该作者
属于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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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人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15-12-27 10:10 | 只看该作者
防卫过当,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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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7#
发表于 2015-12-27 10:28 | 只看该作者
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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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8#
发表于 2015-12-27 10:28 | 只看该作者
做坏事人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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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9#
发表于 2015-12-27 12:12 | 只看该作者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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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
发表于 2015-12-27 12:13 | 只看该作者
正当做好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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