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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男子夜遇“男色狼” 被拉进小黑屋性侵(图) [打印本页]
作者: 叼卡奶 时间: 2014-9-20 00:59
标题: 重庆男子夜遇“男色狼” 被拉进小黑屋性侵(图)
(重庆晚报第一眼网首席记者 夏祥洲 9月19日12:24报道)重庆合川区一男子小刚(化名)深夜被另一男子小勇(化名)性侵。合川区公安局合阳派出所抓捕嫌犯后,发现嫌犯是名男性,碍于同性性侵尚属法律空白,加之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嫌犯又是酒后失态并承认错误。警方只有将小勇教育一番后放行。
据悉,9月12日凌晨,小刚在当地滨江路散步途中,突然被人强行带入路边废弃小屋。一开始以为遭到劫匪,还主动提出可以把身上所有钱物交给对方只求放一条生路。谁知道,此后的遭遇让小刚难以启齿:他遭受性侵。小刚呼救后路人帮忙报警,警方遂将嫌犯控制。
今天,合川警方透露,因为法律上的空白,小刚也没有明显的身体伤害,而小勇当时也是酒后失态。酒醒后,小勇也通过民警向小刚转达歉意。民警最后只能对小勇批评教育后放行。
此案的情形,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仁刚律师称,他倾向于以涉嫌侮辱罪来查处。不过要构成此罪,需要满足情节严重这一条件,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以下情况: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等。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4-9-20 01:14
哈哈男人也不安全了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4-9-20 09:40
男人也不安全了
作者: 音乐无国界 时间: 2014-9-20 20:38
他妹的~
作者: 润福记绿豆酥 时间: 2014-9-20 20:41
如果当时路人是女的结果就不是这样咯。。。
作者: a如梦 时间: 2014-9-20 20:55
作者: 愤怒的小鸟 时间: 2014-9-20 22:21
酒后的事
作者: 茂名鲜果派 时间: 2014-9-21 16:03
这变态男执到了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4-9-21 18:48
但伤害不大.女的就惨了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4-9-21 18:48
哈哈..饥不择食.
作者: 易先生 时间: 2014-9-23 17:14
男人也被强奸
作者: 易先生 时间: 2014-9-23 17:14
太可怕了
作者: 易先生 时间: 2014-9-23 17:14
基佬
作者: 易先生 时间: 2014-9-23 17:14
支持
作者: 叼卡奶 时间: 2014-10-2 10:48
你奶,什么你都友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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