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文件 茂府〔2017〕1 号 ——————————————————————————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
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茂名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李红军 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滨海新区、高 新区、水东湾新城建设发展和监察、审计工作。分管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审计局。
吴刚强 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物价、粮食、重点项目、财政、税务、编制、国有资产、金融、安全生产、教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考核办、驻外办事机构)、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财政局、编办、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政管办。联系中央储备粮茂名直属库、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茂名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驻茂分支机构。
崔 爽 副市长,分管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地方志、妇女、儿童工作。分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档案局、党史地志办。联系市文联、社科联、妇联、红十字会、总工会、关工委。
李多民 副市长,分管经济与信息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科技、知识产权、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统计工作。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集体企业联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质监局、统计局。联系市科协、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茂名石化公司、茂名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茂名盐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建设公司、茂名火车站、茂名西火车站。
崔 剑 副市长,分管民政、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口岸、招商引资、海洋渔业、供销社、扶贫、侨务、外事、港澳事务、对台工作。分管民政局、水务局(三防办、移民办)、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农业局(扶贫办、畜牧兽医局、水果局)、林业局、商务局(口岸办、贸促会)、海洋渔业局、供销社、外事侨务局、台湾事务局、残联、老龄委、老促会。联系市侨联、茂名海关、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茂名气象局、茂名水文分局、茂名农垦局。
黄 果 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司法、 法制、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海防与打私、应急、 信访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民族宗教局、打私办、应急办,协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反贪局)、市信访局、驻茂各部队、市国安局、茂名海事局。
孙 波 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城市 管理、工商、环境保护、人防工作。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工商局、环境保护局、人防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共青团、市工商联。
陈 克 市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市政府主要领导抓茂名露 天矿生态公园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 专项任务。
王伯昌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协助相关领导 开展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专项任务。
陈 尧 市政府党组成员、滨海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主持滨海新区管委会日常工作。
黄 永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协助相 关领导开展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专项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茂名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驻茂各部队,中央、省驻茂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各新闻单位。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7 年 1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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