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如同儿戏,七旬老人遭遇离奇。
问焦点、问真相、问冷暖,这里是《社会纵横》,我是刘学。
今天咱们讲这事儿的的主人公姓庾,今年已经74岁,按说是早已过了古稀之年,本该在家安享晚年。可是在过去的三年里,一连串的遭遇让他苦不堪言,不知该从哪着手。而这一切,还得从一栋厂房说起。
画面中的这几幢厂房,位于花都区风神大道四角围路段。从高空俯视,整个厂区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占地约17亩。2011年,庾先生将最靠近公路的这栋厂房出租给包括汤伟新在内的五人经营餐饮业务。
当事人 庾永光
2011年租给他们
后来他们说经营不善
房租水电 一直拖欠 没给过我
拖到2013年 我就把他们告了
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穗花法民三初字第125号上写道:“被告汤伟新、骆继华、周冠球、龚菊梅、许祝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四角围的涉案场地(交还给原告庾永光。”并归还水电费、房租158万余元,但问题也在这里出现了。
当事人 庾永光
现在判了
但现在三年多
钱没给我 场地也拿不回来
他们还把路封了
当事人 庾永光
你看前面封死 后面封死
货车都不能过
根本没有办法
类似这样阻挠判决执行、阻挠场地收回的情况还发生过多次。而庾永光指出这些阻挠行为的始作俑者就是汤伟新。2016年12月30日,汤伟新还曾与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现场“交锋”,拒不执行判决。
汤伟新
底线去了之后没有理智
就是这么简单
法律又怎么样
你现在是想怎么解决 是想通过法律解决 还是怎么样
我不相信法律 我要钱
更有甚者,2017年1月,庾永光曾将场地另行租赁,并修建了一座厂门。但就在大门修建完毕的当天,意外再次发生了。
庾先生指,2017年1月7日,汤伟新等人将该厂门暴力破拆,并阻挠现任租户进场。一连串的阻挠行为中,受害的,并不只有庾永光。
黄先生是附近的工厂主之一,他租赁了涉事厂房背后的地块建厂经营,但封路一事也让他吃尽了苦口。
黄先生
我这边是半成品
这本来是通出来一条消防通道的
是按照国家规定来走的
那我现在没办法
这个不让拆
那么只好做成半成品
一边是掷地有声的法院判决,要求归还场地与租金水电费用;另一边是阻挠执行,已经影响其他厂房正常经营,产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是判决既已生效,为何厂地和欠款迟迟收不回来,还产生如此的连锁反应呢?
带着问题,我们来到了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此案的周飞法官给出的解答,却令庾先生大跌眼镜。
花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
这个案子的判决
当时我们的书面材料
已经履行完了
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什么才算执行完成
执行完成 我们就执行完结
当时认可了 那案子他就了结了
照这位执行法官的意思,这收回场地的判决执行,书面材料履行完了就可以收回了吗?实际执行效果如何就可以不去核实了吗?被封的道路、重重的安全消防隐患,加上厂房根本就没交钥匙没收回,这些显然与判决不符。
这事儿后续将会怎么处理?为何会草草出具结案认定?在这之后庾老先生还会有什么离奇的遭遇呢?咱们明天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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