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昨夜又有多名酒驾、醉驾人员落网
最近,我市警方重拳打击“飙车”违法行为,多名涉嫌飙车的人员领到特殊的“奖品”(拘留),在昨晚的全市统一整治酒驾、毒驾行动中,有5人涉嫌醉驾、毒驾也将收到茂名交警给予的特殊“待遇”(拘留),到看守所里“品尝”失去宝贵自由的滋味…
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和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10日晚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行动中,共出动警力324人次,设立整治卡点35个,扣留违法机动车89辆,查处违法行为252起,其中酒后驾驶15起,涉嫌醉酒驾驶4起,毒驾1起。
10日22时许,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官山一路整治点对粤KFE9**小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司机吴某波行为较为异常,有毒驾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对嫌疑人进行控制,并移交官渡派出所作处理,经尿液检测结果为阳性,有吸毒违法行为。目前,吴某波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同晚,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市区光华南路整治点查获司机陈某建喝酒后驾驶粤KFR5**小汽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结果为245mg/100ml,涉嫌醉驾。
高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高州府前路查获司机莫某清喝酒后驾驶粤KMC9**小汽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结果为170mg/100ml,涉嫌醉驾。
司机梁某射喝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被高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结果为148mg/100ml,涉嫌醉驾。
电白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电白水东迎宾路查获司机陈某耀喝酒后驾驶无牌小汽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结果为171mg/100ml,涉嫌醉驾。
目前,4名涉嫌醉驾人员已经被交警部门控制,待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证实是醉驾的,将到看守所里“品尝”失去宝贵自由的滋味。
今天交警会不会查酒驾?不少爱喝酒的人,放下酒杯准备摸方向盘的时候,会心存侥幸地猜测,警方已经连续几夜通宵重拳打击“飙车”无暇顾及整治酒驾、毒驾了,这几天交警肯定不会上路查酒驾了。事实上,这个问题在茂名早已不是个问题。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查处酒驾、毒驾交通违法作为常态化工作,对酒驾、毒驾严管严查严处,始终保持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蜀黍再次提醒广大司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太多血淋淋的现实教训。酒驾不仅对自身,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埋下了危及生命的巨大安全隐患。因此,驾驶人开车上路要时刻牢记酒驾危害,不能心存侥幸,真正做到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最后,小编再跟你学习一遍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记12分。醉酒驾驶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交警部门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