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将在京召开。大会的主要议程是渉及司法改革及依法治国。 我们谈论依法治国已说了半个多世纪,实际效果如何?为什么司法公信力每况愈下?社会公平正义屡屡遭受"执法者"任意践踏?人民群众为什么对我国的司法理念和法律精神丧失信心?...... 纠其原因无外乎有如下几大主导因素: 依法治国,必须严惩司法腐败!严惩司法腐败才能让人民增强信心。可惜,至今也没有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 一.司法制度应深度改革。 根除司法体系内不正常的用人制度和近亲繁殖式的裙带关系丶子承父业丶"组织安排"等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操纵司法的违法违宪犯罪行为。采取广纳人才,注重专业,进出有度,品德兼优,忠诚法律的人进入司法队伍。制定严格的进人制度,设置高素质专业门槛,放松出口,随时清退不合格人员混进司法队伍。 二.破特权去行政化。 实行司法垂直领导,依法相对独立裁判,实行案件裁判终身负责制和依法追究制,促使法官丶检察官公民化,平民化,社会化。 撤消"审委会"丶"检委会"等领导决定办案的主观随意性丶滋生腐败的必然性,实行主办法官丶检察官责任制,人民培审团制和"合议庭"负责制,终身承担法律追究和问责制。 三.严惩司法腐败,严惩执法犯法犯罪人员。 长期以来,司法腐败丶执法犯法丶渎职侵权丶贪脏枉法丶贪汚受贿丶权钱交易丶徇私枉法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丶枉法裁判丶任意践踏法制丶恶意破坏公平公正.......等等执法犯法丶执法犯罪现象,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恶意蔓延.......纠其根本原因就是: 司法腐败和执法犯法人员长期逃避党纪国法的严惩和追究。各系统丶各部门相互包庇,相互隐瞒,相互欺上瞒下,共同维护即得利益,不惜任意践踏法治,搞宗派丶拉山头丶大搞本位主义潜规则.....执法犯法不付代价,反受保护。这个社会能够司法公平?社会能有公平正义吗? 因此,必须严格请理整顿司法队伍,严查领导人员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假公济私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认真清理丶惩治丶清退一批执法犯法人员丶不合格人员丶品行恶劣人员丶缺乏公心正义人员丶不忠诚法律人员,严查严惩司法人员以往和今后执法犯法,否则,"依法治国"只是一句空话,老百姓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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