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法院警车在斑马线上撞死小学生
2015-11-03 16:50 南方都市报 351 收藏
原标题:广西来宾法院警车在斑马线上撞死小学生
事发现场。网络图片
南都记者 罗煜明 实习生谢莹洁
昨日(11月2日)17时10分左右,来宾市发生一起法院车辆撞死一名小学生的交通事故。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发布情况通报,称该院来华法庭聘用书记员莫凯荻驾驶该法庭使用的车辆,到兴宾区法院给法律文书盖章返回法庭的途中,在丽景双语幼儿园附近发生车祸,与一名约10岁的男孩发生碰撞,致使该男孩死亡。
通报称,肇事司机莫凯荻已取得驾照,涉事车辆为兴宾区法院警用车辆,已购买全险。事故发生后,来华法庭领导即带人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交警到场勘察,并将莫凯荻带回交警队进行问话,目前事故责任尚未认定。兴宾区法院院长接到汇报后,与班子成员立即赶到现场协助交警及死者家属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并在赶赴事发现场的途中第一时间向上级法院及兴宾区主要领导汇报了该事件。
事发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立即指示兴宾区法院做好善后工作。兴宾区法院在通报中称“对发生这样的惨剧,我们深感痛心,真诚地向家属表示哀悼,我们将全力以赴配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对涉嫌肇事人员绝不包庇姑息,依法依规给予惩处,并深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法院关于事件通报的文件。网友供图
据广西媒体报道,2014年7月,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曾下发通知,要求从2014年7月至2015年底,广西各市交警启动实施“斑马线上的文明”主题活动,对于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道的机动车行为,将予以重点处罚。
与此活动同时进行的是,广西各市在媒体设置曝光台,曝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广西警方曾提示“市民均可使用手机、相机、DV等工具拍摄视频和图片,曝光交通陋习和不礼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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