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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一看,还以为教育系统出什么大事了,原来是某间私立学校被改编为公立学校后,原先在此校的教书人员(不属教育部门编制)因可能不能再任教而在诉求他们的利益! 对于这部分人,确定令我尊敬,因他们曾经在私立(民办)学校从事着繁重的教学教育工作。 站在三尺讲台上,传道、授业、解惑,关爱自己的学生,他们确实付出了很多的辛劳。 但话讲回头,你以前是在民办学校里任教,是私立学校聘请你们的,你们是与原老板签订合同的,随着学校性质的改变,你们的合同随时都可以被终止。即使是工作多年,也难认定你们是老师,因为你们的档案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任何关系,是编外人员。 你们的诉求可以理解,但不能因在民办学校任教多年现因情况改变就要求要编制,(对于民师的处理的意见,政府早有相应的文件,以前也作了相应的调查处理了!其中规定: 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请问你们持有吗)。 如果因此就要求加入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教师的待遇,那么相信社会上不止你们这些人!人人因到校教一两年书就算是民师了,就要要求这样哪样,岂不乱了套! 以上系个人想法,不是针对维权的你们,如果你们的诉求合理,合法,有法律的支持,相信相关部门不会漠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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