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陪同一位外地朋友访问我市一家石化大企业。车子经过繁华市区,一幢幢新盖高层楼宇映入眼帘,友人问道,这家闻名遐迩的大企业办公楼会更气派吧?笔者笑而不答。顷刻,到了该企业办公区,眼前景象令友人大为惊讶。一个年销售收入1000多亿元、纳税200多亿元、利润60多亿元的大企业,居然是在几栋经过修缮的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旧楼里办公。
论财力,讲需要,一个规模与贡献居广东前列的大国企盖幢新办公楼并不为过,为什么仍在四五十年前的旧楼里办公?该企业负责人的一席话解开了来访者的谜团:“作为国企,我们的责任是让国有资产在我们手上保值增值,而决不能半点奢靡浪费。企业做大做强,要靠精细管理,在旧楼办公,同样可以管出一流企业。在戒奢尚俭上,国企再大也不能有半点特殊。”
走过筚路蓝缕的艰辛创业年代,跻身全国最大炼化基地行列,这家大国企依然保持艰苦朴素、勤俭务实的风气,既得益于其半个多世纪锤炼的企业文化特质,也与在严守纪律从严治企上的高度自觉性息息相关。
管党治党,没有特殊。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而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人们不时听到这样一种声音:“国企能不能有所变通。”这是有意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忘记了国企的责任与担当。国有企业的行业、领域有不同,但在严守党规党纪上不能有差别。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精神。要唤醒国企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样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纵观我市以往个别国企负责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其起源往往在于以“企业特殊、业务需要”为由将自己置身于党纪之外,对廉洁要求视若无睹,我行我素,追求享乐,迷于奢靡,以至一步步走向违法深渊难以自拔。因此,实施从严治党必须消弭这种“特区”,使每位国企党员干部懂得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国企同样要用纪律与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也不能让。茂名经济总量居粤东西北首位,国有企业众多,其中有央企,也有省属和市属企业,但无论企业隶属关系如何,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章和党的规则办事,自觉服从地方党委与纪委的属地领导与管理。在廉洁从业戒奢尚俭上,只有率先从严模范守纪的责任,而没有置身于纪律之外的特权。这是党领导下的国企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国企做大做强的政治保证之一,必须对此保证清醒认识,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