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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滁州9月16日电(记者杨坤 通讯员李研)在饭馆吃饭时为抢占一个座位,同为安徽滁州市来安县某中学高三学生的黄某和易某某结怨,不料两天后竟引发一场混战,导致一名高中生死亡。近日,来安法院依法对涉案的7名高中生作出判决。
去年10月15日下午放学后,来安某学校高三应届班学生黄某和同学在校门口一家饭馆吃饭时,与同校高三复读班学生易某某因抢占一个座位发生口角。17日晚上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黄某带着杨某某等同学来到易某某的班级,将易某某带至教学楼后的停车场。易某某见势不妙,当即向黄某等人表示道歉。不料,易某某的同班同学孙某某、申某某等人赶到现场,双方再次发生口角,继而厮打起来,最终因上课铃响分开,便约好下课后“决斗”。
晚上10时30分左右,下晚自习后,双方共召集30余人,持砍刀等工具在来安街头斗殴。斗殴过程中,黄某、江某某等人误以为另一个中学的高三学生张某是要打的人,立即对张某实施围殴,当张某被围殴时,有人喊打错人了。然而,无故被打的张某十分恼火,捡起一把掉在地上的弹簧刀对着江某某捅了一刀后就跑。江某某左腹部被捅一刀后大量出血,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滁州市来安法院一审判决捅人致死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另外,聚众斗殴的黄某、杨某某等6人也受到了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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