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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夏季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继续保持对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8月17日上午,我市交警支队组织侦查、机动、一大队以及高速交警等辖区警力分别在市区一些重要路段设置多个查缉卡点开展严厉打击机动车假牌套牌、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扣违法机动车7辆,其中未悬挂号牌2辆,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4辆,涉嫌假冒港澳出入境号牌车1辆,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在当日开展的打击整治行动中,交警支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个查车卡点民警认真加强对重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并利用相关警务技术数据,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对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提供的重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和识别比对,使已被列入违法“黑名单”的重点车辆无所遁形。在市区站前路设置的查车卡点,民警通过智能指挥中心布控成功拦截了4辆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其中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粤ESB812红色小轿车多达69次违法未处理,对上述违法车辆均作出扣车处理。此外,民警通过严密布控在西粤路交通岗,成功拦截了一台悬挂粤Z7015港的假冒港澳出入境号牌车辆,目前对违法车辆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将严重影响日常车辆的交通管理,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同时躲避电子眼、电子警察等抓拍设备的真实有效记录,危害极大,在车辆发生违法行为时,无法取得有效证明,套用他人正在使用的合法牌证,也将损害他人利益,一旦发现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将一律记满12分并处200元罚款;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也一律记满12分,处2000到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收缴销毁伪造、变造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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