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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浮云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多方取证,查处一起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案件,违法嫌疑人张某德(男,45岁)被拘8日。
8月7日18时许,云城公安分局安塘派出所接到安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报称:安塘街塱头村委邺村村民张某德扬言,如不解决石渣堆场问题,将组织群众于8月8日(云城区人大选举日)当天到街道办上访、静坐。为有效防止和查处妨碍、扰乱和破坏选举的行为,该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进村走访调查。当天,民警依法到达张某德家时,只见其家中一男孩留守家中,未能找到张某德了解情况。后警方多次致电联系张某德,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其却以种种理由推辞。8月8日至9月5日期间,张某德先后10多次以打电话形式,分别向该市人大、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分)局督察、安塘街道办等政府部门或领导举报、投诉,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致使其4岁的女儿张某受惊吓,致其夜间啼哭,见到陌生人就躲避,造成心理阴影,要到医院接受治疗。为查明事实真相,云城公安分局专门抽调纪检、法制、治安部门民警组成调查组,对张某德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经过调查取证,调查组民警发现张某德举报反映的问题虚构,纯粹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使民警的执法权益和正常的公民权益受到践踏,并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经多方调查取证后,9月7日,调查组民警将嫌疑人张某德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张某德供认,其于8月8日至9月5日,因未达到个人目的而发泄私愤,捏造、虚构事实,用手机多次打电话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诽谤执法公安民警,损害执法民警的人格,破坏名誉的违法事实。云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张某德处以行政拘留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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