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师傅,这是从今天开始实施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请您认真阅看,今后会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执法。”9月21日,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新标准实施首日,当天上午,茂名市公安交警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在茂名大道、茂南大道、207国道等货运车辆行驶的重要路段全面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路上的货运车辆进行拦停、派发宣传单张。 教育货车驾驶员300多人次 近期,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统一车辆限载标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自2016年9月2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新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检查和执法。据悉,治超新规对货车载重的要求更加严格,将统一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589)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3轴车不得超过27吨,6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49吨。 考虑到是新规实施第一天,很多驾驶员可能对新规并不是很了解,因此,茂名市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在9月21日当天的行动中,采取人性化执法,行动中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行动期间,共检查和宣传教育货车驾驶人300多人次,扣留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26辆,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整治将持续一年 据悉,从现在开始,茂名市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行动期间,交警、交通两部门将联合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格按照新规实施“一超四罚”措施,即交警部门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交通执法部门对车辆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茂名两日查扣超限运输车辆25辆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周华强汤喜平)9月21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连日来,茂名市交通执法局广泛宣传,严格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新规定。 该局通过报纸报道、横幅宣传、约谈企业等形式大力宣传治超政策法规,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市砂(石)场、混凝土搅拌站、港口码头等货运源头单位发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等宣传单,要求货运源头单位、车主和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装载、运输。 通过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国道325线等重点路段进行整治,严格按照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9月21至22日,该局共查扣超限运输车辆2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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