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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工伤保险如何办理?待遇有哪些?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有什么亮点?10月25日,我市举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宣传贯彻培训班,邀请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的专家解读建筑业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来自全市相关建筑施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系列惠民政策,全面推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效降低企业风险,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工人的合法权益,我市人社部门主动与市住建、地税、安监、工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于今年9月出台了《茂名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方案》规定了两种参保方式: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劳动者,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且规定以建筑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推行按建筑项目为单位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办法,这是政策最大的创新亮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传统的按用人单位为职工逐月申报参加工伤保险,难以适应建筑施工人员劳动关系复杂、工资不稳定、流动性强、变动频繁等特点。因此,按建筑项目办理工伤保险、以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缴费、工伤保险覆盖施工期全部职工的新办法,是符合建筑行业实际、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为让建筑施工企业尽快熟悉把握政策,切实做好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联合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培训班上,省人社厅专家重点围绕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的核心要领做了充分的讲解,全面回应了为什么要参加工伤保险的重大问题,同时从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对如何履行法定义务、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省社保局专家则简明扼要讲解了在地税全责征收模式下,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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