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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公职人员请注意!纪委节日提醒,这些饭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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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0-1 1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庆、中秋小长假马上到了,聚会聚餐又多起来了。关于饭局的这些提醒,广大公职人员可参考借鉴千万别踩中“红线”!




 注意1:参加饭局须谨慎


赴饭局前须“三问”


  一问:谁买单?
 注意:
  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使本可轻松愉快的私人聚会变了味。
  二问:和谁吃?
  注意:应拒绝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属此列。
  三问:在哪吃?
  注意:“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挺敏感
  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此外,“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也比较敏感,比如装修不错的食堂。




  注意2:这20种饭局不能去




  1、不准参加违规公务宴请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违规公款宴请。

  2、不准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

  【条规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它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互相吃请。

  3、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条规释义】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4、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条规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5、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条规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宴请。

  6、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7、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8、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条规释义】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9、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条规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互相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10、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1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1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条规释义】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13、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14、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条规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15、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请

  【条规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6、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加他人安排的吃请。

  17、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条规释义】私人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8、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条规释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19、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条规释义】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饭局

  【条规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以上“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为浙江丽水版规定,广大公职人员可参考借鉴千万别踩中“红线”!

来源:共产党员、我们都是纪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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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00: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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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00:03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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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 00:06 | 只看该作者
要注意这些饭局了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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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17-10-2 00:17 | 只看该作者
广大公职人员可参考借鉴千万别踩中“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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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17-10-2 00:18 | 只看该作者
各位公职人员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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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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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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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 01:02 | 只看该作者
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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