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220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代收款赚佣金?“帮信罪”分分钟让你坐牢

[复制链接]

208

主题

3742

帖子

8944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105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8-1
注册时间
2015-12-10
积分
8944
金钱
162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8-11 20: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想坐牢?
一定要认真看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帮别人收钱
可能构成“帮信罪”
《刑法》第287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古镇网络投资诈骗案件
牵出“帮信罪”团伙

网络投资诈骗案回顾

7月份,古镇公安分局接到邓女士报案,其通过抖音认识男网友,并在该网友的推荐下下载了“金融投资”APP,按照指示先后23次投入170万元进行“外汇”理财。直到7月11日,她向好友借钱投资,经好友提醒,才发现无法提现,于是报警。



锁定“帮信罪”嫌疑人

古镇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深挖研判,但无奈不法分子早已将邓女士的投资款彻底转走。经层层追查,犯罪嫌疑人韦某甲等4人逐渐走进侦查人员的视线。

一周追踪,跨省抓捕

7月22日,反诈民警奔赴外省,对韦某甲等人开展抓捕收网行动。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反诈民警日夜追踪,瞄准时机,先后将韦某甲(男,21岁)、韦某乙(男,23岁)、韦某丙(男,23岁)、韦某丁(男,19岁)等4人抓捕归案。






售卡“跑分”躺赚终落法网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通过出售银行卡利用自己账户在“跑分”平台代收款来赚取佣金。目前,嫌疑人均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小贴士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切勿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账户
或利用个人账户代收款
一旦发现有相关线索的
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中山市反诈骗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4-11-27 08:29 , Processed in 0.498248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