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维权伸冤 于 2014-10-25 20:49 编辑
惨!惨!惨!公司员工欠债十万,竟被无良老板非法拘禁逼死上吊在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供气站其车队办公室,更可恨的是逼死人的凶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也没有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事实与经过:被害人戴维明,男,54岁,生前是黄良、黄龙和黄茂三兄弟所开的公司员工,具体负责公司车队的调度工作,在2014年9月初,由于被害人急需用钱,向老板黄良借款人民币10万元(有借据为凭),黄良的第二兄弟黄龙和黄茂得知此事后,就立即找到被害人戴维明,要求他马上归还欠款项,但瞬时间一个普通员工怎拿得出10万元来还债呢。但黄龙、黄茂二兄弟为了逼被害人尽早还债,在2014年9月19日开始雇佣涉黑的社会闲散人员多名对被害人采取威逼、恐吓等手段,还派人二十四小时贴身看守,限令被害人只能在车队的办公室内活动,就是食饭、上卫生间都有专人寸步跟着,在这期间被害人多次提出回一趟家也不可以,由于受到非法拘禁,失去人身自由,被害人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在被害人受到非法拘禁期间,其在外地的工作的儿子闻知此事后,马上回茂名找老板黄良商量,答应积极凑钱替父还清债务,并于2014年9月23、24日分别支付1500元和10000万给黄良和黄龙三兄弟,但他们三兄弟收过钱后还不罢休,逼被害人的儿子一定要马上归还余下款项,经多方协商被害人儿子为了父亲早日获得人身自由,答应用房契来作抵押向银行贷款来还清债务,于2014年9月27日找到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银行也答应贷款了,但适逢十月1日黄金周银行放假,所需贷款要等到黄金周后回来上班才可办理被害人儿子也就此事已与黄良沟通,他也同意留待黄金周后再作处理,但是在答应后的第二天2014年9月28日早上,黄龙跟黄茂提出了反对,因为现在他们每天雇佣涉黑的社会闲散人员看守被害者需要报酬每人300元/人,等银行发放贷款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笔看守费会是1至2万的费用。他们提出要将房产证交由黄龙所指定的高利贷,以高利息进行贷款,死者家属为了能让被害人早日平安脱离拘禁,都答应他们老板的要求。 怎知在当天2014年9月28日晚上9时多,黄良二哥黄茂跑到车队再次逼被害人马上拿钱出来还债,直到晚上十二点多才离开金塘供气站车队办公室,被害人在此期间由于一直受到非法拘禁,失去人身自由,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再加上黄茂的一再威逼,心里就整个崩溃了,于2014年9月29日早上被发现在其被拘禁的办公室内上吊死亡,目前公安机关还未排除存在它杀的可能,可怜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此结束生命! 以上事实有老板黄良、黄龙和黄茂三兄弟及其员工,以及被害人儿子的供述为证。公安机关对以上人员也作了相应的笔录,掌握了老板黄良、黄龙、黄茂三兄弟非法拘禁他人的证据。被害人儿子认为,老板黄良三兄弟雇佣涉黑的社会闲散人员贴身看管被害人的方法,非法剥夺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长达10天之久,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老板黄良三兄弟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公安机关理应依法对老板黄良三兄弟立案侦查,绝不让凶手钻法律的漏洞,逍遥法外。 现案件已离被害人死亡时间接近20多天了,目前公安机关因为收集的证据不足仍未曾对其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审理。案件的证人多数为老板黄良或其兄弟黄龙带领下去派出所进行录取,怀疑证人受到他们的威胁、恐吓而涉嫌伪造口供,歪曲事实真相而导致证据不足的情况。鉴于死者家属是弱势群体,恳求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请求公安机关继续秉公办理案件,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在被害人死后,被害人家属多次要求老板黄良三兄弟对被害人家属进行道歉,但老板黄良、黄龙和黄茂三兄弟对被害人家属态度极为恶劣、嚣张,声称:“人死就死了还有什么好讲的。人死了,我有什么错!”等毫不负责的语言。
被害人家属多次去到老板黄良三兄弟的市区办公室进行商讨,均多次被他们拒于门外对待,哪怕进门后要求讨论死者后事,老板黄良三兄弟都是漠视被害人家属的悲痛对家属毫不理睬,态度极其恶劣。 综上,公安机关已经初步掌握了老板黄良等三兄弟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致死的证据,为了维护被害人和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分子给予应有的惩罚,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防止凶手钻取法律的漏洞,受害人家属再次恳请社会各界人士敦促茂名市公安机关能够伸张正义继续深入调查对老板黄良、黄龙、黄茂三兄弟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为被害人家属进行伸冤,还我们一个公道,给社会风气带来多一些正能量!
这是茂南区金塘镇供气站外 这是茂南区金塘镇供气站外 死者 遗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