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2027|回复: 3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是家暴

  [复制链接]

40

主题

815

帖子

3685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0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4-3
注册时间
2014-11-22
积分
3685
金钱
83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2 1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是家暴,脑残的广东省妇联
20日,广东省妇联组织学界及法律界人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以及《广东省家庭暴力防治条例》建议稿进行研讨。对于分居或办理离婚期间的夫妻,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草案第五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双方离婚案件期间,男方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定罪处罚。(11月21日《广州日报》)
由于长达千年的封建社会,造成了男尊女卑的社会思想,直至今天,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包括一些女性,在家庭之中,女人仍然属于男人的附属品,也导致家庭暴力不断。减少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显然非常有必要。
反家庭暴力立法,目的应当是保障女性或者家庭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但是,让人感到悲哀和不惑的是,纵观这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内容,一些规定不但看不出保护女性的内涵,相反彻底暴露了立法者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的立法思想,还在延续几千年错误的传统观念。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第五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双方离婚案件期间,男方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定罪处罚。按照这条规定,实际上就是按照强奸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同时,《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第二条第五点中明确,“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也属家庭暴力。如此刻意规定,不仅多此一举,而且是在纵容犯罪。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性,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换言之,强奸行为本身与婚姻无关,只与妇女意志有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算夫妻两人的感情非常好,但是只要丈夫违背了妻子意志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强奸行为。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也算强奸。《反家庭暴力法》刻意规定“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只是算家庭暴力,言外之意就是说婚内性侵不算强奸,这实质上就赤裸裸的违反了我国《刑法》的强奸罪的立意,目的是对强奸妻子的老公的一种庇护,也是立法的倒退。
笔者以为,《反家庭暴力法》要真正保护配偶的贞操权,不是多此一举的刻意规定“离婚强奸”,而是明确指出婚内性侵行为依法属于强奸,普及强奸罪知识,让广大老公认清强奸的定性。另一方面,减少家庭暴力,就必须提高家庭暴力的成本。因此,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关键是要推动家庭暴力入刑,设置家庭暴力罪,对于目前尚未触犯《刑法》的家庭暴力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不悔梦归处,只恨未尽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815

帖子

3685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0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4-3
注册时间
2014-11-22
积分
3685
金钱
830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2 12:53 | 只看该作者
_level0.st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815

帖子

3685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0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4-3
注册时间
2014-11-22
积分
3685
金钱
830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2 12:54 | 只看该作者
不悔梦归处,只恨未尽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11-9
积分
0
金钱
地板
发表于 2014-11-22 12:55 | 只看该作者
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11-9
积分
0
金钱
5#
发表于 2014-11-22 1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815

帖子

3685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0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4-3
注册时间
2014-11-22
积分
3685
金钱
830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2 13:08 | 只看该作者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换言之,强奸行为本身与婚姻无关,只与妇女意志有关。
不悔梦归处,只恨未尽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11-9
积分
0
金钱
7#
发表于 2014-11-22 13:34 | 只看该作者
回马枪 发表于 2014-11-22 13:08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 ...

嗯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4-13
积分
0
金钱
8#
发表于 2014-11-22 14:5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这个说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4-13
积分
0
金钱
9#
发表于 2014-11-22 14:57 | 只看该作者
新婚姻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4-13
积分
0
金钱
10#
发表于 2014-11-22 14:5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4-11-24 00:05 , Processed in 0.705894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