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是什么?国务院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 经过调整后,6个城市升级为超大城市,多数城市“降级” ,东莞佛山汕头稳居“特大城市”。的城市;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 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不包括本数,下同),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 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 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 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 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 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多数城市“降级” 东莞佛山汕头稳居“特大城市” 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意味着,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将面临“降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2010年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旧标准都 是特大城市,但按新标准,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仅剩十余个。根据2013年统计数据,广东的东莞、佛山、汕头3市分别以831万、720万和 532万的市区常住人口稳居特大城市之列。 超大城市内地有7个 根据统计数据,除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外,我国内地市辖区(不包括所辖县和县级市等)人口数量超千万的城市共有7个。(注:广州、武汉数据来源为2013年统计公报,其余数据来自2012年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 上海:2231万 北京:1882万 重庆:1569万 广州:1292万 天津:1109万 深圳:1035万 武汉:10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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