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3日发布了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3652亿元,支出4313亿元,年度亏损661亿元。
收费公路日进斗金,富得流油,人们喻为印钞机,怎么会不赚反亏呢,这与人们原有的看法过于不合辙了,有网友直言“鬼才相信”。
交通运输部公报是似乎要让“鬼相信”,列出了4313亿元的“明细账”:还本付息支出3147亿元、养护经费支出390亿元、运营管理支出457亿元、税费支出214亿元,其他费用支出104亿元。
不过,这一“明细账”并不能让人信服,因为它实在并不“明细”,比方说,运营管理支出怎么会比养护经费支出还高出那么多,钱都花到哪里去了?高工资,高福利,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挪用资金建设楼堂馆所、投资理财,这是审计署专项审计中曾指出过的。此外,其中还有多少不为人所知的方式将国家的钱滴漏到个人腰包里,这里怎么不“明细”地说一说呢?还有一项支出其他费用104亿元,这个“其他”的尾巴也太大些,能不能也“明细”一下都是些什么支出,让它见见阳光。
再说,还本付息为什么总是无终期呢,有不少公路的收费总额早已远远多于原来的投资,为什么还是继续在收费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收费是有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25年。然而,如今超期收费现象普遍存在。原京石高速河北段,收费到期后,只是新建一下,换个马甲,重新获得了22年的收费权,山东交通部门干脆直接宣布,年底到期的15条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如此随意延长收费年限,难怪人们感叹起“春花秋月何时了”。
交通运输部门的解释是由于要实行“统贷统还”,支持一些后来投资成本大、收回难的公路建设,这样考虑虽有一定道理,但公路收费期限是法定的,不是管理部门随意可以违背约定宣布延期的。行政必须依法,特别是面对当前全面加强法治的要求,如此我行我素,岂非明显地违法而行。也许公报发布者也意识到这一“要害”,晒收费的公报竟回避了该收费多少年这一核心问题。
晒账本,让有关信息为广大民众所了解,这种做法是好的。不过,“晒”要无保留的“晒”,实事求是的“晒”,不要遮遮掩掩,不要为了搪塞,认真把真实情况“明细”地说出来,不是要“鬼”信,而是让人信,方能起到沟通政民关系、集聚社会力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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