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名男子因对同单位的一名女同事心怀怨恨,竟趁这名女同事洗澡时用手机拍下其裸照,并通过QQ对女事主进行勒索要挟。12月26日,茂南公安分局网络监察大队在接到女事主的报案后,火速出动将该名男子抓获归案。 今年7月份某天晚上12时许,家住某公司宿舍大院的员工吕某正准备出门和朋友喝酒时,看到住在对面的同单位女同事叶某刚好下班回家洗澡。乘着夜色,吕某竟胆大包天用手机拍下叶某的裸照。当女事主叶某发现有人拍照后大声呼喊,待叶某的家人冲出来时,吕某已经跑远,因此未被发现。 12月份,因对叶某的一些行为不满,吕某用一个陌生QQ号伪装成陌生人与叶某联系,向叶某发去7月份拍下的两张裸照,并向叶某勒索30000元人民币,声称如果叶某不配合便将裸照公开。叶某随即到茂南公安分局网监大队报警。接到报案后,分局副局长温立科高度重视,马上指示网监大队长杨观耀带领副大队长苏国佳、管理中队中队长赵黎开展调查工作。经连日摸排线索,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正是与事主同单位的同事吕某,并于12月26日将吕某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吕某供述,原来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吕某和叶某曾因琐碎事发生争吵,因此吕某怀恨在心。7月份的时候吕某外出时偷看到叶某洗澡,心生邪念拍下裸照,以便日后要挟叶某。12月初,因为心疑叶某在公司内部说自己的坏话,吕某便申请一个QQ号对叶某实施勒索。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吕某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12月28日,吕某因敲诈勒索罪被茂南分局网监大队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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