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斤“毒猪头肉”流向农贸市场小餐馆
法制日报 2015-01-05 08:14
一家熟食店的老板,从不景气的生意中发现行业“秘密”:使用工业松香给猪头脱毛,又快又干净;再加入一点亚硝酸钠,会使卤肉制品色泽红亮,又能去除肉腥味,提高“卖相”。这名老板明知工业亚硝酸钠是有毒化学品,但认为人吃的少没什么事。就这样,在4个月的时间里,他卖出了上万斤“毒猪头肉”。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曹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发现“秘密”
曹某1996年到扬中市打工,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做过化肥厂工人,也做过地板工人。2010年曹某开始经营卤制熟食生意。因为不是本地人,而且当地经营熟食的店铺摊贩也很多,所以曹某的生意并不景气。
在此期间,曹某了解到经营卤制熟食行业里的一些“秘密”:使用工业松香给猪头脱毛,又快又干净;再加入一点亚硝酸钠,会使卤肉制品色泽红亮,又能去除肉腥味,提高“卖相”。
至于是如何得知这样的法子,面对办案人员的疑问,曹某坦言:“这是行业里公开的秘密,很多人都知道,用的人也不少。”
据曹某回忆,“猪头加工点”的第一笔生意在2014年4月19日,当时,他给新坝镇的熟菜摊老板“小石”送了50斤添加了工业亚硝酸钠的猪头肉。当天晚上,“小石”便来电话说曹某送去的猪头肉很好卖,并且要求他以后每天送50斤货,逢年过节要多送。
此后,曹某供货的另外几家熟菜摊主也表示猪头肉“销量不错”,可以每天供货50斤至70斤不等。尝到甜头的曹某发现了一条不错的“发财之路”,他决定扩大销路,并且雇佣了一名工人和他一起加工猪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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