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吹鸡蛋壳 于 2015-4-29 22:30 编辑
我记得林肯说过一句话,如果你被狗咬了一口,即使你把狗打死了,也不能治好你的伤口。今天,我本不想理会那家姓温的狗,但是,如果任由他们继续含血喷人,那这个社会就真的没天理了。读书的好处就是,学会用证据说话。到目前为止,犯人温育强已被网上通缉,目前还在潜逃,各位网友如果看到此人,请帮忙报警,必有重谢。
关于温德强诬蔑我家做假案,我正收据材料到法院告其侵犯我名誉权
让我们还原当晚打人情景,温家一家四口,此人温育强最为暴力,拿着锄头冲入我家殴打我父母,温德强提刀以及他父母紧随其后,更是带领一百多社会闲杂人员在渡头小学门口,阻拦医院救护车进来救人,造成我母亲脊椎断裂(下面有医院出的诊断证明)和我父亲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我非常有理由相信,这是有预谋的谋杀行为,性质非常恶劣。 下面附上我妈在高州中医院住院的诊断书,上面写明了我妈被殴打致腰椎2-4横突骨折、腰椎5滑脱。对比中国伤情鉴定的标准,我妈其实可以算是重伤二级。温德强说我母亲装病,请提供证据,并请去有关部门举报高州市中医院!
我父亲身体多处受伤
高中中医院诊断证明
我母亲在中医院只能卧床 我爸是退伍军人,老实巴交。我妈为了让我们兄妹三人读大学卖香蕉卖玉米,早出晚归,刮风下雨都没休息过。温德强说我家有人在沙琅医院当领导,简直可笑至极,温德强贴中所说的刘耀贵,不知是否杜撰出来的人,麻烦温德强带着证据材料到有关部门举报此人。更说我以记者身份 我爸的多处软骨被钝物挫伤,他的验伤报告清楚写着轻微伤。我妈勉强能站立行走,由于没钱治疗加上家里事情很多,她忍着腰痛做事,每晚都痛的睡不着觉,案件发生至今大半年,温福芝到处散布谣言,企图掩盖罪责。但在温福芝一家这种犯罪不认错反而血口喷人的做法让人心寒。 而温德强在帖子上说是我父母打伤温育强,我想请问几点问题:第一我父母是在家门口被温育强打伤,派出所里有证人证言(下面是刑事立案告知书);第二,温德强说我家利用关系收买派出所做假案做假伤情,麻烦提供证据,并请你向上级部门举报,不要靠你那点知识就在臆断,否则你要负诽谤的刑事责任。 温福芝一家在2014年10月16日早上就对我母亲进行过一次身体伤害,那天上午就在派出所报警并录了口供,而温福芝之后更是变本加厉蓄意谋害,在傍晚6点多的时候,再次带领温育强温德强过来伤害我双亲的身体,村中有多民目击人,而温德强仍然处处狡辩推脱罪责,如此罪大恶极,简直罄竹难书! 而温德强说送陈秀萍到到大医院抢救,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在第二天就目击陈秀平跟温德强出现在沙琅医院来接张素平(生小孩出院)。如此捏造事实,也不怕生小孩没屁眼! 温福芝利用暴力手段,违规违法侵占个人以及集体土地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温家所说的村民签名同意他家建房子的材料,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是150平方,150平方指的是他旧房子的宅基地。没有人同意温福芝侵占村集体的土地,围闭道路不给大家出行的道路。下面有我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6年颁发),清楚说明温德强颠倒是非黑白,温福芝违规侵占集体以及我家土地,烦请网友仔细看清楚。
2014年9月26日早9时,村委张贴渡头村事务公告,写明上渡头村有36户社员同意温福芝使用该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建房屋,杨进基提出疑问,并通过每户社员的意见询问,发觉温福芝同其他社员说明,是在原来旧宅基地上面拆旧建新,而不是围闭前、后院的集体用地,当时有杨诚基、杨畅基、杨基友等几十户村民打电话到村委去,反映这次签名温福芝报建是无效的,后面共收集到38户社员签名反对温福芝在欺骗的情况下获取社员签名,强烈反对温福芝抢占村民的合法土地,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表明村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后面附上村民签名意见) 村民签名反对温福芝侵占集体土地
如今这个空地(村集体土地)已被违规侵占
在2014年9月29日早10时,渡头村委陪同沙琅镇国土资源所的相关领导,一起到上渡头村的土地现场,解决这个土地纠纷问题。现场的人有:渡头村村委肖增汉、杨和基等村委干部,沙琅镇国土资源所的领导,以及村民杨进基、杨年芬、杨诚基、杨基振等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物权法》第六十三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我家土地和部分村集体土地已被温福芝暴力侵占
人心不足蛇吞象,实际上温家是想把村里的集体土地据为己有。面对欺骗,村民集体签名反对他的恶行。同时渡头村委会、沙琅镇国土局更是责令其停止侵占集体土地和村民通行的道路建围墙的违法行为。有录音证明! 后面的围墙内面积大概有150平方米,其中有50平方米属于我家茅房和喂猪房屋的宅基地,已经使用二十多年。为了让村民更好出入,我们拆除作为道路使用。下面图片都是原来几十年前就建起来的茅房跟猪圈遗留下来的基础,很好说明了温福芝侵占我家土地的事实! 沙琅政府、沙琅派出所不作为,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沙琅派出所对我父母被殴打事件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但是至今仍没有抓捕温育强归案,温育强多次被目击到大摇大摆逛街吃饭会友,沙琅派出所如此消极办案,严重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继而温福芝一家多次到我家对我父母恐吓,严重影响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温德强多次带社会青年恐吓我家建房的工人,并扬言谁帮我家干活谁就要死,导致我家的房子到目前为止都没建好。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所列举的行政行为中,就有不作为方式的行为。如其第4款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第5款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不作为也是一种行政行为,同样受行政法调整,同样会引起法律后果。作为与不作为两种行为所构成的违法种类是不同的,不作为行为违法构成行政失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