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即将实施上牌管理 |
2013-03-05 22:10:43 来源: 湛江日报 评论55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合格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上牌后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超标电动车则进入淘汰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上另一种号牌,作为机动车管理。超标电动车可能被要求佩戴头盔行驶、持驾驶证、上保险等。 碧海银沙综合 市民关注许久的电动车整治终于要来了,记者日前从交警部门获悉,我市已获批与中山、惠州两市一起成为我省电动车管理办法试点市,将于近期启动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湛江将对电动车实施上牌管理,超标电动车也将进入淘汰过渡期。 据悉,海南省等地已先后启动电动车管理试点工作。日前,经主动向省政府申请,湛江与中山、惠州一道成为我省电动车管理试点市,将在近期展开试点工作。 交警部门保守估算,我市电动车目前有近30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车占了大多数。在我市近期展开的交通秩序整治中,交警部门也查获了一批存在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违章行为的电动车。 由于电动车长期以来无须上牌,除了“抓现行”之外,基本处于管理真空,电动车违章行为泛滥,正逐渐取代摩托车成为扰乱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在对2012年我市所发生交通事故的统计中,超过60%与摩托车或电动车有关,4宗特大事故有3宗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车。 去年以来,我市已加大对电动车违章行为的整治,但由于未实施上牌管理,一直难以治本。据交警部门透露,在启动电动车管理试点后,交警部门将要求所有电动车上牌,其中:合格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上牌后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超标电动车则进入淘汰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上另一种号牌,作为机动车管理。 根据管理方案,电动自行车将被要求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与过去的摩托车管理类似,可能被要求佩戴头盔行驶、持驾驶证、上保险等。 同时,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目前我市已启动为期2个月、多警种联手的交通整治行动。 交警部门介绍,在已实施电动车上牌管理的海口等地,电动车出行已十分有序,极大减少了交通事故,优化了交通秩序。我市将通过规范电动车管理,解决困扰市区的交通秩序问题,为方便市民出行、实现“五城同创”打好基础。 链接 超标电动车如何判定 电动车判定标准沿用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合格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不满足此标准的则为超标电动车。 (详细报道请见2013年03月04日《湛江日报》 文/麦彩霞 肖 胤 邓耀瑞 杨百宁 编辑/毛晓海 蔚 青) |
烂泥糊壁 发表于 2013-3-6 19:42
茂名这段时间自摸搞得怨声载道,也该出台细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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