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食安委了解到,从今年4月起,我市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用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19日,我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1358人次,累计检查花生油生产单位612家、食品流通单位2278家,学校食堂856家、餐饮服务单位1444家,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09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8家。有效地保证了我市群众的食用油安全。 散装花生油作重点整治对象 首先,我市对全市食用油生产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共有食用油生产单位612家,其中已获得许可的企业69家,小作坊543家。花生油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圩镇和广大农村地区,具有分布散、规模小、人员少、工艺简单等特点。为此,市食药监局确认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花生批发市场、粮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整治范围,以散装花生油为重点整治对象。 细化各环节的具体整治任务 针对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到各个环节,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细化各环节的具体整治任务,狠抓落实。截至2015年5月19日,我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1358人次,累计检查花生油生产单位612家、食品流通单位2278家,学校食堂856家、餐饮服务单位1444家,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09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8家。 在生产加工环节:一是与花生油生产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承诺不用劣质原料或非食用原料生产食用油。二是严格落实可追溯制度,企业落实原料的来源和产品的去向。三是责令企业加强卫生工作。对卫生情况较差的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四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定期组织召开食用油生产企业约谈会议,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各区、县级市局共约谈花生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700多人次。目前,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油生产企业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建立了使用原料、销售等台帐制度。全市几家较大加工企业如茂名市广垦长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信宜市喜常喜食用油有限公司、茂名嘉唛食品有限公司原材料库存充裕,生产、加工、销售情况正常。 在流通环节: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食用油经营者经销的食用油的来源,经销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等。 在餐饮服务环节:检查人员重点针对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使用的食用油来源,餐饮服务企业自制油情况,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等原料采购索证制度的落实等情况开展了检查。 此外,在整治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紧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科学合理选购、使用食用油知识,强化经营餐饮单位的食用油安全使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食用油及食品安全大氛围。 防止问题油品再次流入市场 截止目前,共抽检食用油样本700批次,已检验完成266批次,其中78批次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黄曲霉素超标。全市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高州市局对检查不合格的35宗案件全部移交公安;电白区局立案22宗,罚款0.2万元,移交公安21宗。对抽检不合格的花生油生产单位查封问题油品,责令生产单位进行召回。在执法过程中注意对小作坊负责人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取得他们的配合,使召回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防止了问题油品再次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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