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还对本应零关税进口的商品征行邮税:2010年海关罔顾商务部质疑,坚持对本应零关税的“海淘”IPad征20%行邮税;2012年海关坚持对本应零关税的“海淘”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征10%行邮税
2010年、2012年中国海关两次明确对本是零关税进口的商品征收行邮税。2010年中国海关罔顾商务部发函质疑,坚持“海淘一部IPad按五千元完税价格征一千元行邮税”。当时商务部就向官方媒体透露,按中国加入的WTO《信息技术协定》,包括通讯设备、计算机、芯片在内的二百多项信息技术产品将已在2005年实施零关税并且取消消费税。而行邮税按海关自己的定义,就是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
2012年3月,海关总署出台《海关总署2012 年第15号公告》和《对于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强调了进境奶粉不免除行邮税,仍按10%税率征税。而按《中国和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2012年元旦起,新西兰向中国出口的原产乳制品关税中,婴儿配方奶粉和酸奶关税就该降为0,即使超过额度限制的货量也只能征5%关税。如果说行邮税的税率稍低于国内商品税负就是“贸易不公平”,那中国加入WTO体系承诺的、签订的各项自由贸易协定规定的种种零关税条款岂非更不公平?按国内专家支持提高行邮税率的理由逻辑,退出世贸体系、撕毁所有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才是对国内企业税负至为公平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