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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5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自2015年6月5日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重型普通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时段(即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通行茂名大道和茂南大道。《公告》发布后,市民群众、司机朋友纷纷在互联网各大门户网站、论坛,发帖点赞,但也有个别群众对《公告》中的一些条文不甚了解。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有关领导就《公告》作一个详细的解读。
问题一
为什么要对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实行交通管制?
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危运车、重型货车超载、货物遗撒、占用快速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据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发生在省道S280线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共118宗,其中发生在茂名大道上的事故63宗,占了省道S280线事故总量的53%。二是危运车、重型货车超装超载、散装物料遗撒,造成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多处路面严重损毁和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市民群众的交通出行或正常生活,也损害了我市的城市形象。因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危运、重型货运车辆对茂名大道和茂南大道交通安全的影响,平衡预防道路和货运经济发展以及市民群众工作生活保障三方面的关系,联合发布了《关于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问题二
实行交通管制的时间、路段、车辆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实行交通管制的时间自2015年6月5日起,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二)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为茂名大道和茂南大道,其中茂名大道指从省道S280线羊角路口至茂名乙烯厂转盘路段,茂南大道指从环市西路与茂水路交汇处(即大岭仔红绿灯)至茂名大道路口;
(三)实行交通管制的车辆包括两类,一类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危运性质机动车。第二类是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12吨)的重型普通货运车辆,主要包括重型货车、“泥头车”、牵引车、挂车等机动车。对第二类车,一个容易判断的标准就是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的总质量一栏,若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12吨),均属交通管制的车辆。
问题三
在交通管制时段,对确有货物运输需要的车辆是否有绕行路线选择?
在交通管制时段,上述管制车辆确有货物运输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路线绕行:
路线一:高水公路羊角路口←→七那线(省道S281线)←→高水公路乙烯厂转盘;
路线二:炼油厂←→公馆←→环市西路←→大岭仔←→高七线(省道S291线)。
但要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上述路线路况普遍较差,且路线一经羊角圩路段、路线二经袂花圩路段和正在半封闭施工的袂花桥,交通环境复杂,要注意安全驾驶,严防发生交通事故。
问题四
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危运车和重型普通货运车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茂名大道和茂南大道的路面巡逻执法,并通过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危运车和重型货车的动态监控,依法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维护茂名大道和茂南大道的交通秩序。对危运车和重型货车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予以查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即6月14日前,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交警部门予以警告、教育;从6月15日起,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一律作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此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还加强对危运车、重型货车超限超载、货物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望广大司机朋友周知,共同维护茂名大道和茂南大道的交通秩序。
问题五
除了公告内容外,还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吗?
补充三点:一是请全市危运、货运企业支持、配合落实好《公告》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加强司机的安全教育,尽量避开交通管制时段运输危化品和普通货物;二是严禁为避开交通管制时段,将危运车停放在居民区(村庄)、饭店、公园、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和公众集聚的区域内。三是请广大市民群众监督、举报危运车、重型货车违反规定通行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和超限超载、货物遗撒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茂名大道、茂南大道的交通秩序良好。举报电话为:110或28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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