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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游侠 于 2015-6-1 21:10 编辑
去沃*玛购物时,突然发现沃*玛门口有一个“小票回收箱”,很多人出门口时都把小票投了进去,不得不说茂名人的“权益”意识还是很薄弱。
记得多年前某著名超市开发票要回收小票,被曝光后勒令整改,因为小票本是顾客购物的凭证,也是商品出现问题的维权证据,如此鲁莽把小票投进商家的回收箱中,恰恰中了商家规避责任的圈套。
无论是开发票回收小票,还是小票箱回收小票,都是一个道理,就是商家想逃避客户维权的责任,否则你为何回收小票?你没有回收小票的理由。也有些商家打着公益的旗号,我想说,公益需要回收这样一张只对顾客有用的废纸?逆天...
开发票回收小票和小票回收箱回收有什么不同呢?开发票回收是商家违规,他会被有关部门处罚。小票回收箱回收,是顾客自愿的,你自己找死的,关人家什么事呢?大城市里,超市一般不敢这样做,只是偷偷的在收银台做个垃圾箱引导客户扔掉,而在茂名却是如此明目张胆,真实再次逆天。
和朋友讨论中,大家说的理由也很多,最有道理的有两条:
一、商家回收小票,从根本处阻止客户维权,没有了凭证,你凭什么说是在我这里买的呢?
二、回收小票,根据数据上的流水号取消收银机上面的数据,从而“做小”营业额,达到减轻税务的目的。
消协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应该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是凭证单据,这是经营者应当履行的出具票据的义务。回收小票应该把详细的清单给消费者留下。现在他为什么要收这个发票呢?从宏观上来讲,我认为他应该是规避了明细,就是三包责任。应该说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完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的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本文根据一个回收箱展开一个消费者的思考,并不针对某一超市或企业,如有对号入座,纯碎做贼心虚。请发文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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