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例”作为粤西农村的第一大节,是粤西茂名等地最具特色的民间文化民俗和文化景观,历史悠久。明清时期“年例”已记入当地的地方志,清光绪《茂名县志·风俗》载:“自十二月到是月(农历二月)乡人傩,沿门逐鬼,唱土歌,谓之年例。”从明清至解放初期年例都比较盛行,后来曾一度中断,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飞速发展,才逐渐恢复。年例期间,人们聚在一起做醮(祭祀)、游神、宴客、贺丁、看大戏等民间艺术,热闹非凡。 年例起源于何时虽然并无明确的文献记载,但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和文献资料中,还是能够找到许多“年例”的蛛丝马迹。 “年例”一词,最早见于唐宋。唐代孟浩然《早梅》诗曰:“园中有早梅,年例犯寒开”;宋朝范成大《新岁书怀》诗:“岁华书户笔,年例探梅诗”。但这里“年例”的含义和现在粤西的“年例”却完全不同。据《汉典》注“年例”一词有三义:1.谓历年如此的常例。2. 明正统以后,政府补给各边郡的年度费用——见《明史·食货志六》。3.年终按例发给的赏钱。曹雪芹的《红楼梦》中提到“年例”的地方不少,如第四十九回:“那边凤姐打发平儿回覆不来,为发放年例正忙着呢”但这里所谓的“年例”只是《汉典》注解的第三义而已。 追溯“年例”的历史,“年例”实际上是扩大的春节、元宵节、庙会,也包括祖先迁移落脚纪念日等在内的综合节日。有些地方的年例起源则是为了纪念著名历史人物和对宗族有突出贡献的先贤。例如农历正月十七日为冼太夫人忌日,在冼夫人的娘家电城山兜和夫家霞洞一带,人们从正月十六至十九日,一连三天的年例期间,举行一系列盛大的活动来纪念冼夫人。冼夫人是当地最具影响力的历史人物之一,她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作出了卓越贡献,被周恩来总理誉为“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在有冼太庙的地方的年例“游神”中,所用的神像便有冼夫人的塑像造型。可见她在当地人心中的地位,像神一样崇高。当地人如此敬重一位爱国的巾帼英雄,也多少反映出他们的一种英雄主义情怀及爱国主义思想。冼太夫人文化使年例更具历史意义,它传承的不只是对神化了的英雄的信仰,还有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人文精神。 除了前面提到的几种起源,年例还有另一种鲜为人知却更加重要渊源——中国古代的“社日”习俗。很多地方的年例都是由社日直接演化而来,因此可以说,年例是社日的延伸。“社”是土地之神,《左传·昭二十九年》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在原始社会的农耕时代,人们对土地十分崇拜,每年都举行祭祀土地之神的活动,祭祀社神的日子就叫“社日”。 据《礼记·明堂位》记述:“是故夏勺、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在蜡,天子之祭也。”——这个是官社,其祭祀为国家祀典,在社稷坛举行;还有民社,日期一般是二月初二,俗称“土地公生日”。 汉代郑玄注解《礼记·祭法》称“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这就是“百家为社”之说,社祭活动是以“里社”为单位共同举行的。社日一年两次。春天举行时叫“春社”,秋天举行时叫“秋社”。春社祈谷,祈求社神赐福、五谷丰登。秋社报神,在丰收之后,报告社神丰收喜讯,答谢社神。春社多在春分后的戊日进行。春社这一天,人们聚集在社庙,摆上丰富的食品供奉社神,有社酒、社肉、社饭、社面、社糕、社粥等,在祭祀完毕后,把食物给大家分享。《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了陈平在乡里主持过分社肉的工作,分肉十分公道,受到乡亲们称赞。能够分到社肉,人们认为是受到神的恩赐。所以陆游在《社肉》一诗中写到:“醉归怀余肉,沾遗遍诸孙。”他把肉带回家,分给子孙们,让全家老少都能感受到神的恩惠。这在今天的年例中也能找到一些痕迹,不同的是,人们分的不是肉,而是接神仪式结束后,道士烧灵符,灰烬融入水里的所谓“神水”。春社社祭活动一般较秋社隆重,一些地方甚至持续三四天,还有看社戏、放烟火、对山歌、花灯和锣鼓锵萧等乐器游行表演,人们载歌载舞,热闹非凡。这与今天粤西的年例节十分相似,尤其是游行表演、祭祀社稷等公共活动,二者皆大同小异。 古时社无定日,先秦、汉、魏、晋各代择日不同。据南宋·陈元靓所撰《岁时广记》之“二社日”载:“《统天万年历》曰: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戊”为“戊日”之意,属道教术语,或称“逢戊”,根据黄历按六十甲子的排列顺序推算,每六十天为一轮,凡是逢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这六天就叫“戊日”,也称“六戊”。明·张岱《夜航船·春》“社无定期”条载:“一云春分后戊日为春社,秋分后戊日为秋社。春社燕来,秋社燕去。一云立春立秋后第五戊为社日。”现在粤西有些地方还有所谓“翻秋年例”,即秋社之遗风也。宋代秋社有食糕、饮酒、妇女归宁之俗。后来,秋社渐微,其内容多与中元节(七月十五)合并。如今“翻秋年例”不及“春季年例”受重视,或许就是受此影响。 下面兹录几首描写社日的诗词一窥当时“年例”的盛况: 唐·王驾《社日》:
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
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唐·张籍《吴楚歌词》:
庭前春鸟啄林声,红夹罗襦缝未成。
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 宋·陆游《游西山村》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宋·黄公绍《青玉案》词:
年年社日停针线。怎忍见、双飞燕。今日江城春已半。一身犹在,乱山深处,寂寞溪桥畔。 春衫著破谁针线。点点行行泪痕满。落日解鞍芳草岸。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明·方太古《社日出游》:
村村社鼓隔溪闻,赛祀归来客半醺。
水缓山舒逢日暖,花明柳暗貌春分。
平田白洫流新雨,绝壁青枫挂断云。
策杖提壶随所适,野夫何不可同群
清《潭阳竹枝词》:
五戊经过春日长,治聋酒好漫沽尝。
万家午后炊烟起,白米青蒿社饭香。 这些诗词中的意境,不正是“年例”的味道吗? 年例与社日的区别主要有: 一、年例中的“宴客”,是以家庭为单位,由主人宴请各自的亲戚朋友;“社日”则是祭祀完毕后,把酒食分给大家分享,与生产队时代劳动后吃“大锅饭”的情景有点类似。 二、社日只祭祀土地神;年例期间人们信奉的神仙则要复杂得多,除了祭拜灶君、后土,还有附近庙宇中的各路神仙。 三、年例比社日更加隆重,节目更加丰富多彩,更加具有地方特色。 在一些地方,年例还同时兼具多种起源。例如霞洞的“看人坡”年例,即源自宴宫庙隆重的庙会,同时又与冼夫人息息相关。 对真正的“年例”着墨最多的古代文学作品当首推施耐庵的《水浒传》。笔者以前看《水浒传》,意外地从中发现许多关于年例的描述。如第三十一回(有的版本为第三十二回,不同版本常有此差异,下同):“时当腊月初旬。山东人年例,腊日上坟。”第六十五回:“吴用道:‘即今冬尽春初,早晚元宵节近。北京(大名府,即今河北省大名县)年例,大张灯火。我欲趁此机会,先令城中埋伏,外面驱兵大进,里应外合,可以破之。’”“梁中书道:‘年例北京大张灯火,庆贺元宵,与民同乐,全似东京(汴梁,即今河南开封)体例。’”第七十一回,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后,在山下拿得莱州解灯上东京去的一行人:“没多时,解到堂前。两个公人,八九个灯匠,五辆车子。为头的这一个告道:‘小人是莱州承差公人,这几个都是灯匠。年例东京着落本州要灯三架。今年又添两架,乃是玉棚玲珑九华灯。’”第一百十回:“宋江诸将,自此之后,无事也不入城。看看上元节至,东京年例,大张灯火,庆赏元宵,诸路尽做灯火,于各衙门点放。” 被明末著名文学家冯梦龙评为“四大奇书”之一的明代长篇世情小说《金瓶梅》中也有多处提到“年例”。如第十四回:“西门庆便对吴大妗子、李瓶儿说道:‘今日门外玉皇庙圣诞打醮,该我年例做会首,与众人在吴道官房里算帐。’”第七十八回:“西门庆陪伯爵吃茶,说道:‘今日薛内相又请我门外看春,怎么得工夫去?吴亲家庙里又送贴儿,初九日年例打醮,也是去不成,教小婿去罢了。这两日不知酒多了也怎的,只害腰疼,懒待动旦。’”。——这两部小说中提到的年例是和现在粤西的年例风俗最为接近的。 如果说这些只是文学作品的描述,那么史仲文、胡晓林主编的《中国全史》第六十六卷的记载就更加明确了:“至元九年(1272年),元廷在原来基础上再次拟定各路年例祭祀社稷、风雨、雷师,释奠至圣文宣王钱数。”“路”是元朝地方介于“行省”和“府”之间的一种区划,“各路年例”充分说明了元朝全国各地普遍盛行年例。而这一记述的原始资料源自《元典章》卷30,《礼部》卷3(《元典章》是研究元代历史不可缺少的重要文献之一,全部内容都由元代的原始文牍资料组成)。 由此可见,至少在宋元时期的中国北方已经十分盛行“年例”,这种风俗后来随着人口的迁徙传入岭南,与当地风俗互相融合,最终发展为今天丰富多彩的年例在粤西延续至今。时至今日,年例已经演变成为粤西当地人民一年之中最隆重的节日,甚至有“年例大过年”的说法。 目前,虽然国内还有类似年例的“社日”,但是其他地方都已经没有了做年例的习俗。为何独粤西和北流能保留上古风俗呢?其实,历史上几次大规模的汉民族迁徙粤地,把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和古老的习俗带到这里。而自古以来,粤西地区都是蛮荒偏僻之所,既地处偏远又非军事重镇,所以能躲过了许多兵乱,遭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没有像省会等发达地区这样频繁,因而能很好的保留了一些古代的风俗。当其他地方的年例逐渐消失之后,于是年例就成为粤西独一无二、最具特色的节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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